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浙江省“十二五”及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是列入我省省级“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的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浙江省“十二五”及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为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浙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十二五”及中长期能源发展规划》,编制《浙江省 “十二五”及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本规划是我省“十二五”及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以2011—2015年为重点。
一、发展现状
(一)资源条件
浙江省可再生能源资源种类齐全,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各类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如下:
1、水电
浙江省水能资源丰富,水电可开发装机容量约800万千瓦。其中,全省小水电(100千瓦—5万千瓦)资源理论蕴藏量675.3万千瓦,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462.5万千瓦。目前,全省具有开发潜力的水能资源分布在瓯江流域的大溪和小溪干流,钱塘江流域的衢江和江山港干流,以及浙闽交界的交溪流域等。
2、风电
根据2005年浙江省风能资源的普查结果,全省陆地风能资源理论储量2100万千瓦,技术可开发量为130万千瓦以上,主要分布在沿海山区、海岛、滩涂和内陆千米高山等地。随着风电开发技术水平的提高,全省技术可开发量预计可达到200万千瓦以上。
根据2010年《浙江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全省水深0—50米海域内的风电技术可开发量达1515万千瓦左右,主要分布在杭州湾海域、舟山东部海域、宁波象山海域、台州海域和温州海域。
3、太阳能
根据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的等级划分标准,浙江省属太阳能资源III类地区。全年太阳辐照总量约1124—1368千瓦时/平方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650—2105小时,累计年平均日照时数在6小时以上的可利用天数为153—200天。浙江省累计竣工和正在施工的建筑面积约25亿平方米,按平均10层楼计算,建筑屋顶面积约2.5亿平方米。按10%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开发潜力250万千瓦以上;按30%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的应用潜力7000万平方米以上。
4、生物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