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开发量885万吨标煤,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4.0%。其中,水电累计装机容量682万千瓦,风电累计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34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总面积2000万平方米,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83万千瓦,沼气年产量2亿立方米, 地源热泵推广应用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海洋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2万千瓦左右。到2020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开发量1350万吨标煤,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4.7%。到2030年, 全省可再生能源开发量2010万吨标煤,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5.4%。
三、重点任务
“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任务是:加快发展风力发电,特别是海上风电规模化建设;有序推进水电建设,抓紧老旧小水电的技术改造;拓展太阳能多元化利用,积极申报国家太阳能发电示范项目;综合高效利用生物质能,优化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布点;逐步推广地热能利用;建设海洋能发电示范项目,积极实施可再生能源与天然气相结合的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形成以沿海“一带”为重点的风电和海洋能开发、大中型城市“多点”可再生能源建筑和“覆盖”城乡的生物质能利用的布局。
(一)小水电
合理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加大老旧水电站更新和技术改造力度,重点实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项目、千站改造惠农保安工程和水电增效扩容工程,开工建设青田、景宁、泰顺等小水电项目。到2015年,全省新增装机容量21万千瓦,水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682万千瓦。
对具有开发潜力的交溪流域、瓯江小溪(大均以上)干流和钱塘江干流上游段等,根据今后相关的开发协议和流域综合规划,结合航运、防洪和灌溉等工程,适度开发水电建设项目,发挥水能资源的综合效益。到2020年,全省水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02万千瓦。
(二)风电
加快风资源较好、建设条件成熟的陆上风电建设,有序开发海上风电。到2015年全省累计风电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2020年累计风电装机容量350万千瓦, 到2030年累计风电装机容量700万千瓦以上。
1、加快陆上风电项目的建设
“十二五”期间,积极开展沿海、岛屿和内陆高山等潜在风电场前期测风和开发建设工作,争取到2015年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50万千瓦以上;到2020年力争陆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2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陆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50万千瓦以上。
“十二五”时期,陆上计划建成和新建杭州余杭,宁波市慈溪、北仑穿山、宁海茶山、象山檀头、象山高塘、象山涂茨、北仑福泉、象山珠山、鄞州白岩、余姚东岗、余姚华盖,温州洞头、平阳西湾、苍南罗家,湖州南太湖、长兴弁山,嘉兴海盐、平湖独山,绍兴嵊州西白、嵊州四明,金华磐安廿四尖、磐安仁川、东阳东白山、武义新宅,衢州华润常山,舟山岱山衢山、定海小沙、嵊泗、舟山金塘、普陀六横岛,台州玉环大麦屿、临海上盘、黄岩、温岭东海塘、天台大雷、临海涌泉、天台山、仙居廿四尖,丽水云和黄源、庆元双苗尖、缙云大洋山等一批风电场。
2、积极推进近海风电项目建设
到2015年,力争建成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上,开工建设60万千瓦。根据《浙江省海上风电工程规划》,综合考虑建设条件、海洋综合利用和台风等各种因素,计划先行开发嘉兴1#、岱山1#、岱山2#、岱山4#和普陀6#等风电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