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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全文)

2012-09-15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数:6207

  按照全国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分布,综合考虑变电站附近风能资源、土地、交通运输以及施工安装等风电开发建设条件,在原则上不新增建设110 千伏和66 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可接入的风电装机容量,按照“分散开发,集中管理”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分散式风电的开发建设。 各省(区、市)可结合风能资源和电网结构等条件,提出本省(区、市)分散式接入风电的实施方案。同时,积极鼓励开展风电与其他分布式能源相结合的开发模式创新,最大限度提升清洁能源在当地电力消费中的比例。
在农村及高原、山区、有居民生活的岛屿、草原等边远地区,充分发挥风电与小型光伏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等在季节、天气、地域上的互补作用,增强多种电源的联合运行能力,有效提高分散式接入风电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性,为当地能源供应提供支撑。
  积极推广离网型风电的应用领域。促进远离城市的边远农村、牧区等地区离网型风电的发展,同时鼓励为城市景区、庭院等地方亮化和照明的离网型风电应用。
  (二)配套电网建设与系统优化
  1 、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扩大风电消纳范围
  进一步加强风电开发规划与电网规划的协调,衔接好风电项目开发与配套电网建设,确保风电项目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保障风电项目的顺利并网运行和高效利用。在风电项目集中开发且已出现并网运行困难的内蒙古、新疆、甘肃和东北地区,加强配套电网建设,结合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扩大风电的市场消纳范围。在风能资源和煤炭资源均比较丰富的“三北”地区能源基地建设中,在煤电基地规划和建设的同时同步规划大型风电基地,利用煤电外送通道输送风电,通过优化送端电源配置,增加电源开发中的风电比重,在跨区电力外送方案中优先考虑输送风电,提高外送电量中的风电比例。
华北地区:研究加强河北北部电网与京津唐电网、河北南部电网联网的方案。利用锡盟外送输电通道,增加锡盟、乌兰察布等地区的风电消纳能力。完善蒙西电网到华北电网的现有联网通道,加强蒙西电网与华北电网的协调运行,提高蒙西风电的外送规模及华北电网对蒙西电网风电运行的支持作用。
  东北地区:研究蒙东至东北主电网的输电通道,为东北的蒙东、吉林地区增加风电消纳能力。在黑龙江等地区加强“北电南送”电力输送通道建设促进风电在更大范围消纳。
  西北地区:利用新疆至华中地区的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为新疆风电增加消纳空间。研究利用西北电网主网架建设以及与其它电网的联网工程,提高甘肃风电消纳能力。结合宁夏等地区“西电东送”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促进风电在更大范围消纳。
  2 、优化电源结构,提高系统调峰能力
  优化各区域电力系统的电源结构和开发布局,合理安排抽水蓄能电站和燃气电站等调峰电源建设,加强供热机组供热监测和运行控制,提高供热机组参与调峰的调节性能。风电集中开发地区通过优化各类机组的协调运行、统筹区域电网内的调峰能力、发展可调节用能技术、发挥跨区电网错峰调峰作用等方式,深入挖掘系统的调峰潜力,提高电力系统的整体调节能力,满足大规模风电并网运行需要。到2015年,集中开发的重点省(区)的风电发电量在电力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达到10% 以上,各区域电网应统筹配置区域内各省级电网的调峰能力,提高区域整体上消纳风电的能力。鼓励在具备风能资源条件的地区就近分散开发风电,并在配电网内就地消纳。
  3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增强消纳风电的能力
  进一步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有效改善系统负荷特性。在北方风电集中开发地区,建立风电场与供热、高载能、农业排灌等可调节用电负荷、大电力用户和电力系统的协调运行机制。开展蓄热电锅炉、热泵供热等利用低谷风电的“以电代煤”供热试点。 选择适宜地区,探索开展工商企业用户参与电网调峰运行方式试点,建立局部地区风电与电力用户双向互动协调发用电运行机制。合理安排农业排灌用电时间,促进用电低谷时段的风电利用。制定合理的峰谷电价、分时电价、直供电价等,保障各类削峰填谷措施发挥作用。鼓励各省(区、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政策措施,积极开展电力用户的负荷管理试点示范工作。
  4 、建立风电功率预测预报体系,促进风电与电网协调运行
  建立以风电功率预测为基础的电网调度与风电协调运行机制。各风电场建立风电预测预报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向电力调度机构报送风电预测信息。省级电力调度机构建立覆盖服务区域的中长期、短期超短期的风电预测体系,结合各风电场功率预报结果,建立以风电功率预测技术为基础的风电并网运行调度工作机制,协调安排各类电源发电计划,使风电与电力需求和其他电源运行相互适应。电力调度机构制定优先调度风电的电网调度运行规则,建立统筹风电消纳能力的分级控制指标,做好分散接入配电网的风电运行管理。加快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等支撑风电场安全运行的关键电气设备的规范化应用。
  (三)技术装备和产业体系
  在现有产业基础上,形成支撑风电技术持续进步的研发机制,提高风电技术研发能力,促进风电设备制造产业升级。推进风电标准化进程,建立风电全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风电产业体系,支撑我国风电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1 、建立完整的风电技术创新体系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国家为基础,产学研结合的多层次技术创新体系。整合风电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技术力量,加强国家风电技术研究体系建设,开展风能基础理论、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建立风电公共技术研究试验测试平台,加强风能资源评价、风电设备测试、风电并网检测等有关机构的建设。引导和鼓励风电机组制造企业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提高技术研发能力,设立对产业技术进步起引导作用的工程技术中心。鼓励地方政府和当地企业共同出资建设风电技术研发机构,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聚集地。
  2 、全面提升风电设备制造水平
  提高风电机组整机开发设计能力。全面掌握整机结构设计、计算分析、控制策略等关键技术。开发和制造高效率、高可靠性、低成本、电网适应性好、适应不同运行环境的系列化先进风电机组。重点突破海上大容量风电机组研发和制造。掌握整机控制系统、变流器等核心部件、轴承及变桨系统等部件设计及制造技术,形成配套齐全的风电设备制造产业链。提高叶片、齿轮箱、发电机等主要部件的制造工艺水平。掌握叶片用树脂和碳纤维、轴承钢、防腐耐磨材料等重要原材料的生产技术。加快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等支撑风电场安全并网运行的风电场内关键电气设备开发和产业化应用。完善风电设备测试和检测能力及设施,形成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风电机组质量,提高风电机组可利用率。
  3 、建立风电全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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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河南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阅读下文 >> 2012年上半年欧洲海上风电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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