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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全文)

2012-09-15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数:6285

  在“十一五”时期,我国颁布施行了《可再生能源法》,制定了鼓励风电发展的分区域电价、费用分摊、优先并网等政策措施,建立了促进风电发展的政策体系,并组织了风能资源评价、风电特许权招标、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设,积极促进风电产业发展,推动风电技术快速进步,我国风电产业实力明显提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在国际金融危机引发全球经济衰退和增长乏力的背景下,我国风电产业仍然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标志着我国风电产业开始步入全面、快速、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
  ——基本摸清风能资源状况,具备了大规模发展风电的资源基础。国家组织开展了全国风能资源评价、风电场规划选址和风能资源专业观测网建设,建立了全国风能资源数据库,基本掌握了全国风能资源状况。全国陆上70米高度风能资源技术开发量约25.7 亿千瓦,近海100米高度5-25 米水深范围内技术开发量约为1.9亿千瓦、25-50 米水深范围约为3.2亿千瓦。“三北”(东北、华北、西北)及沿海地区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内陆地区风能资源分布也很广泛,可满足风电大规模发展需要。
  ——风电建设规模逐步扩大,在电力发展中的作用开始显现。“十一五”时期我国风电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风电装机容量从2005 年的126万千瓦迅速增长到2010 年的3100 万千瓦。到2010年底,我国已建成802个风电场,安装风电机组3.2 万台,形成了一批装机规模百万千瓦以上的风电基地,内蒙古风电装机达到1000 万千瓦以上。风电已经成为东北、华北和西北地区重要的新增电源。2010 年全国风电发电量500 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2% ,在内蒙古西部电网,风电发电量已占到全部发电量的9% 。
  ——风电技术水平快速提高,设备制造能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时期,我国风电设备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迅速缩小,1.5兆瓦和2 兆瓦风电机组成为主流机型,3 兆瓦风电机组已研制成功并开始批量工程应用,5 兆瓦和6 兆瓦陆上和海上风电机组相继研制成功,风电设备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水平迅速提高。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内资企业为主导、外资和合资企业共同参与的风电设备制造体系,在开发适应国内风能资源特点的产品、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同时,我国风电设备已开始进入国际市场。
  ——风电产业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建设运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风电产业的快速发展,配套产业服务体系也逐步建立和完善。 初步建立了覆盖全产业链的管理办法、技术规定和工程规范,建立了国家级风电设备检测中心和试验风电场,完善了检测试验技术手段,依托国内主要科研机构和骨干企业,建立了多个国家级风电技术研发中心,将风电纳入了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培养了多层次的风电专业人才。通过大规模风电建设,逐步形成了专业的风电场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建设安装和运营管理力量,满足了风电规模化发展需要。
  (二)发展形势
  当前,人类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压力不断加剧,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十分迫切。福岛核事故对核电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可再生能源发展也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随着风电技术进步和成本不断下降,世界各主要国家对风电在未来能源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过程中的作用均寄予厚望。但受风能资源特性的影响,随着风电规模的扩大,风电发展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一是风电并网和市场消纳问题亟需解决。随着我国风电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风电设备制造能力逐步增强,风电发展已从过去设备制造能力的制约转变为市场消纳能力的制约,特别是在“三北”风能资源丰富地区,风电出力受系统运行条件限制的问题日益突出。这一问题的出现,既与风电出力具有波动性的特点有关,也与风电与其它电源、电网相互发展不协调以及电力管理体制不适应风电的特点有关。优化电源结构和电网布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立适应新能源特点的电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势在必行。
  二是风电设备制造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有待提高。与全球领先的风电设备产量及生产规模相比,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核心技术能力和产业竞争实力。目前国内风电设备制造企业主要是依靠引进技术成长起来的,风电机组设计和关键技术仍然依赖国外,国内低层次技术的同质化竞争十分严重。部分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单纯以降低成本方式占领市场,忽视技术进步、产品可靠性等内在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已暴露出一些风电设备质量问题。 此外,一些附加值较高的风电设备关键零部件、材料和元器件尚未改变主要依靠进口的局面,影响了风电产业整体实力的进一步提高。
  三是风电开发建设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开发风电支持力度的加大,各地发展风电的积极性很高,但一些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在没有落实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方案的情况下,盲目加快风电建设速度,加剧了风电并网运行困难。同时,个别地区盲目引进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并强制风电开发企业采购本地制造的风电设备,既加剧了风电设备低水平重复扩张,也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扰乱了风电开发建设秩序。此外,风电并网技术标准和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风电建设、运行、检修维护和技术监督等环节的管理亟需进一步加强。

  二、指导方针和目标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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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河南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阅读下文 >> 2012年上半年欧洲海上风电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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