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十二五”时期具体发展指标为:
(1)到2015年,投入运行的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亿千瓦,年发电量达到1900亿千瓦时,风电发电量在全部发电量中的比重超过3%。其中,河北、蒙东、蒙西、吉林、甘肃酒泉、新疆哈密、江苏沿海和山东沿海、黑龙江等大型风电基地所在省(区)风电装机容量总计达到7900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
(2)“十二五”时期,风电机组整机设计和核心部件制造技术取得突破,海上风电设备制造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完整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风电设备制造产业体系。到2015年,形成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整机制造企业和10一15家优质零部件供应企业。
(3)在“十二五”时期提升风电产业能力和完善风电发展市场环境的基础上,2015年后继续推动风电以较大规模持续发展。到2020年,风电总装机容量超过2亿千瓦,其中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风电年发电量达到3900亿千瓦时,力争风电发电量在全国发电量中的比重超过5%。
《 本文摘选于2014全国大型风能设备行业年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