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和西山、东山等产业集聚区高标准建设可再生能源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鼓励高端技术人才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到园区创业,大力引进信息服务、金融服务、法律咨询和成果交易等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标准创业服务,打造全国知名的可再生能源企业创业服务中心。
3、可再生能源综合商务区
围绕提升示范区综合服务功能,在城区高铁站附近规划建设集商务会展、成果展示等为一体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商务区。建设配套设施完善、服务便捷的现代化国际新能源商务会展中心,打造国际性可再生能源研讨交流平台。建设大型现代化可再生能源展览馆、科普基地、主题公园、文化广场,展示宣传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理念、历程、技术、成果。
4、高端装备制造聚集区
瞄准风光电装备发展前沿领域,在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可再生能源高端装备产业园,重点发展并网智能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高转换率光伏组件、太阳能热电聚光器等可再生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
5、农业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示范区
将农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农村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气供暖等项目与当地生态农业有机结合,建立可再生能源保障、大气污染控制、面源污染治理、农产品质量提升和人居环境改善的美丽乡村示范区。
五、政策支撑
(一)金融政策。
由地方发起成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吸引民间资本入股并参与管理运营。利用各类金融资源,成立可再生能源担保基金,为可再生能源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及相关企业到包括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和发债融资。推动京津冀三地碳交易市场协同发展,探索碳金融对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的支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质(抵)押等担保贷款业务。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产气等预期收益开展质押贷款业务。研究探索投贷结合、信用担保、信用保证保险等创新型金融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发展与可再生能源投资、建设、技术创新和消费相关的保险业务,鼓励保险资金投资示范区可再生能源领域。
(二)人才政策。
建立可再生能源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培育,鼓励示范区内高等院校设立可再生能源专业和建设硕士以上学位授予点。实施可再生能源人才引进工程,吸引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所需的高级复合型人才、高级技术研发人才来示范区工作。加强示范区与京津及河北其他地区人才制度对接,搭建科技人才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人才交流互动机制,支持北京、天津和河北其他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在示范区建立联合培养基地。
(三)创新政策。
发挥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可再生能源企业参与研究制定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鼓励企业主导成立可再生能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示范区设立可再生能源研发与产业化应用专项资金,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可再生能源企业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研发。鼓励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建立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基地、工程技术研发和创新中心,形成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平台。支持可再生能源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建设,建立可再生能源技术交易市场,形成一批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服务中心。加大政府对可再生能源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充分利用已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项目收益债用于加大创新投入。支持面向可再生能源企业创新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可再生能源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
(四)土地政策。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对示范区的用地支持力度,对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河北省在用地指标安排上给予倾斜。结合可再生能源用地特点,探索未利用地的高效利用方式。创新示范区用地审批机制,建立可再生能源项目用地高效审批通道。
(五)财政和价格政策。
研究制定针对性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技术标准制定、技术推广应用、区域配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构建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新体制。试点光热发电和储能价格,逐步形成光热发电和储能价格体系,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存储及应用的优惠电价政策。
六、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国家和河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张北县、沽源县、康保县、尚义县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要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积极推广风能、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建设国家级风电基地;赤城县、崇礼县、阳原县、蔚县县、涿鹿县、怀安县、怀来县、万全县、宣化县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积极开发风能资源,加强节水工程建设和基本农田保护;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区,宣化县,以及万全县、怀来县、怀安县的部分区域为省级重点开发区域,着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休闲旅游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