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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十三五风电新增装机80-100万千瓦 探索分布式风电(附规划)

2017-04-13 来源:上海市政府网站 浏览数:1282


  
  (六)进一步推动能源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驱动作用,重点突破一批符合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趋势、对能源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核心装备和关键共性技术,依托重点工程推进能源重大装备自主创新和试验示范,努力成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高端能源装备创新制造基地,打造一批能源互联网示范工程。
  
  1.促进能源科技进步和重大装备自主化。
  
  燃气轮机:推进国际国内合作,建立覆盖燃气轮机设计、试验、制造、服务等全过程的研制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燃机重大专项落户上海。
  
  核电:积极开发先进堆型,研制相应核电装备,拓展核电服务链,力争在数字化核级安全保护控制系统、乏燃料后处理等重要领域取得突破。
  
  高效清洁煤电:推广二次再热、高低位布置等超超临界发电机组技术,深化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示范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发展低温脱硝、高效除尘、废弃物处理等火电节能减排改造技术。
  
  储能:推动储能技术等在城市电网和新能源项目中的应用,研制高性能储能电极材料,开发低成本、高比能、长寿命、安全可靠的动力电池,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
  
  智能电网:力争在高温超导等二代高温超导带材及制造装备领域取得突破,推动自动需求响应等关键技术的应用,提高智能电网的信息安全可靠性。
  
  专栏3:高温超导
  
  高温超导是一种采用无阻的、能传输高电流密度的超导材料作为导电体并能传输大电流的电力技术。超导技术有望成为本世纪改变世界能源格局的关键核心技术之一。
  
  目前上海在国内高温超导应用方面居于前列,部分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2013年,国内首条冷绝缘35kV高温超导电缆系统在上海成功投运,为世界上现役最大运行电流的超导电缆工程。
  
  “十三五”期间,上海将力争在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产业化制备和降本增效方面取得突破,同时开展基于国产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的超导电缆为主体的超导应用器件的开发,努力将超导产业培育成为又一个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风电:重点发展大容量海上风电和低速陆上风电系统,开展深水远海风场的设计论证,促进长叶片、大功率低速陆上风电机组相关技术的发展。
  
  太阳能发电(光伏、光热):推动高效晶硅电池开发,加快染料敏化电池、柔性薄膜电池及组件的示范应用和产业化。推进太阳能光热发电前沿技术研究。鼓励围绕光伏项目开展的咨询设计、运行维护、检测认证、融资评估等衍生服务业发展。
  
  专栏4: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
  
  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DyeSensitizedSolarCell,DSSC)是一种低成本的第三代太阳能电池,可利用任何光强、任何光照角度的入射光发电,具有工作时间长、原料省、能耗低、环境友好、工艺和设备简单、美观、有装饰效果等特点。
  
  上海已形成工业量级DSSC电池及组件的生产能力,开发了类玻璃幕墙、类石材型等大面积高效率电池组件,以满足不同建筑幕墙需求。此外,上海研制出DSSC智能公交站牌、移动充电桩、ETC卡片电源等产品,将其应用于智能交通、微电源等领域。
  
  “十三五”期间,上海将继续开发基于DSSC的实用新产品,拓展应用,重点打造示范工程,推动产业化。
  
  油气开采运输:推动水下智能采油树、水下自动控制系统等海洋深水油气钻采设备研制。推动特大型LNG运输船、LNG-FSRU(浮式储存再气化装置)、LNG燃料加注船的工程化开发。
  
  2.推动能源互联网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指导意见,推进互联网和能源的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的深度融合,通过引入互联网思维,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快提高能源综合效率、清洁程度和服务水平,实现能源的共享发展。
  
  大力发展能源大数据服务应用。逐步打通能源数据壁垒,实现多领域能源数据的集成融合和安全共享。通过能源大数据应用提高政府的行业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升能源趋势预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深入研究能源大数据挖掘利用的动力机制、规范标准、风险防范等问题,推进能源数据信息中心建设,推动能源与交通、金融等行业的跨界融合,实现能源信息整合增值和商业模式创新。
  
  推动能源互联网项目的创新示范。以深度融合、先行先试、因地制宜为原则,聚焦分布式发电、充电桩、储能、微网等新兴领域,在有条件的园区、企业等建设一批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通过能源流、信息流的整合实现多种能源的优化配置。同时,结合本市售电侧改革的区域试点,探索建立双向平衡、多方参与、充分竞争、灵活交易的能源互联网市场体系。
  
  加快关键技术和配套服务体系发展。按照战略性、前瞻性、应用性的要求,研发攻关一批能源互联网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努力争取国家级能源互联网相关研发中心和基础平台落户上海,积极参与能源互联网标准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加强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本市能源互联网产业的附加值和影响力。
  
  五、发展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推进能源规划的衔接和落实
  
  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加强能源规划与国家能源法律、规划、政策的衔接。加强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相关专业规划的衔接,做到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相协调。
  
  强化能源规划的引导约束作用,对未列入规划的重大能源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准和备案。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升能源行业管理水平
  
  加强本市能源管理的统筹协调。加强政府对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实施。健全区级能源管理体系,完善市、区两级能源管理协调机制。改进政府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
  
  加强能源预警与应急管理。强化能源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完善能源安全保障制度。持续完善应急体系和协调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能源管线保护,加强督促检查,落实管线企业主体责任和区政府属地责任。
  
  完善能源标准和统计体系。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健全非化石能源统计体系,加强能源领域污染物排放数据的监测分析。推进分布式光伏、地热能利用、电动车充电桩等新能源领域的行业标准制定。
  
  (三)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推动能源体制改革。落实国家要求,结合上海实际,积极稳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建立相对独立的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成立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形成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研究制定发用电计划放开方案,开展抽水电量竞价交易和跨区跨省发电权集中竞价交易,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的跨区消纳;探索推进分布式发电用户直接交易,推进售电侧改革;加强电力规划和市场监管,研究成立市级电力规划中心。按照国家油气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化管道燃气行业改革,着力破除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体系,探索燃气大用户直供试点。推进上海燃气集团专业化市场化改革。
  
  专栏5:上海电力交易中心
  
  上海电力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推动上海市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实现各类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十三五”期间,交易中心将承担市场交易组织职责,包括提供结算依据和相关服务、汇总管理场内外交易涉及到的各类电力交易合同、市场主体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
  
  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结合能源体制改革的推进,有序放开电力、天然气等领域的竞争性环节价格管制,鼓励市场竞争。加强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成本监审,合理制定管网输配价格。根据上海能源发展利用和节能减排政策导向,完善天然气发电等上网电价形成机制,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以及阶梯性气价政策。
  
  鼓励能源金融创新。重点在新能源金融机制创新领域有所突破,筹划国家分布式光伏金融创新示范区。落实“阳光贷”政策,拓宽新能源投融资渠道,构建新能源投融资平台。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功能和作用,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完善新能源保险和担保机制,加大金融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和专业化团队作用,创新科技投入模式,探索能源科技研发和产业化的新路。
  
  专栏6:阳光贷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新能源的领先发展,切实解决分布式光伏企业面临的突出融资问题,根据国家能源局的工作要求,2015年12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阳光贷”有关工作的通知》,依托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体系,通过行业融合、政银合作和机制创新,降低项目融资信用风险和贷款成本,在全国率先建立分布式光伏金融创新和服务平台。“十三五”间,上海将引入更多市场化手段,推动分布式光伏行业管理、服务体系和金融机制的同步完善和协同创新。
  
  (四)推进能源国际和区域合作
  
  鼓励本地能源企业开拓沪外业务。鼓励上海能源行业的建设、运营、装备企业“走出去”,并与银行、保险、咨询等机构结成更紧密的合作伙伴,进一步融入当地市场,参与国内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能源资源开发与合作,力争为国家和本市建立更多长期稳定、价格合理的海内外能源供应渠道。
  
  开展国内外能源合作交流。完善大宗能源商品的定价体系和价格发布机制,依托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上海石油期货交易所等平台,促进能源现货与期货贸易、碳交易、技术交易等市场领域与国际接轨。鼓励开展能源领域的信息交流和教育培训活动,吸引国内外具有优势的能源企业、能源融资公司、能源服务机构向上海集聚。
  
  (五)加强能源人才培养
  
  建立和完善能源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加大激励力度、创新用人机制,进一步激发能源领域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支持本地高校设立和做强能源相关学科和专业,更好发挥上海新能源人才技术教育交流中心的作用。通过校企合作、院企合作等多种形式,鼓励能源企业、科研院所间开展多元化的人才交流,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培育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能源技术、政策研究机构,建立上海能源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多渠道引进和培养一批能源专业领域的紧缺人才、高端技术人才、领军人才,为上海能源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
  
  附件:1.上海市“十三五”重点能源建设项目
  
  2.上海市“十三五”电力500千伏骨干网架规划示意图
  
  3.上海市“十三五”天然气主干管网和重点设施规划示意图

阅读上文 >> 2016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新增161GW 40%来自中国
阅读下文 >> 7省(区)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汇总,总计2342.9万千瓦(附完整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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