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共提出了21项方案。
《通知》指出,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
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
持续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新能源项目集中审批绿色通道,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和企业承诺事项清单,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成本。推动风电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
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推进高效太阳能电池、先进风电设备等关键技术突破,加快推动关键基础材料、设备、零部件等技术升级。推动退役风电机组、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技术和相关新产业链发展,实现全生命周期闭环式绿色发展。
提高新能源产业国际化水平。加强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推动计量、检测和试验研究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积极参与风电、光伏、海洋能、氢能、储能、智慧能源及电动汽车等领域国际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和修订,提高计量和合格评定结果互认水平, 提升我国标准和检测认证机构的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
完善新能源项目用地管制规则。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能源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同机制。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基础上,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布局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将新能源项目的空间信息按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 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统筹安排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地方政府要严格依法征收土地使用税费,不得超出法律规定征收费用。
提高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新建新能源项目要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不得突破标准控制,鼓励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用地节约集约化程度必须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优化调整近岸风电场布局,鼓励发展深远海风电项目;规范设置登陆电缆管廊,最大程度减少对岸线的占用和影响。鼓励“风光渔”融合发展,切实提高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政策原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函〔202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 明显等制约因素。要实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 划,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