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统一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原则、内容、深度和技术要求,特制定《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规划建设的风电场工程项目。
第三条 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时应对风电场工程的建设条件进行深入调查,取得可靠的基础资料。收集的资料包括以下几方面:
1 项目规划审定的结论及预可行性研究成果;
2 收集附近长期测站气象资料、灾害情况,长期测站基本情况(位置,高程,周围地形地貌及建筑物现状和变迁,资料记录,仪器,测风仪位置变化的时间和位置),收集长期测站近30年历年各月平均风速、历年年最大风速和极大风速以及与风电场现场测站测风同期完整年逐时风速、风向资料;
3 从风电场场址处收集至少连续一年的现场实测数据和已有的风能资源评估资料,收集的有效数据完整率应大于90%;
4 收集风电场边界及其外延10km范围内1:50000地形图、风电场边界及其外延1~2km范围内1:10000或1:5000地形图,尽量收集风电场范围内1:2000地形图;
5 场址区工程地质勘察成果及资料;
6 风电场所在地的地区社会经济现状及发展规划、电力概况及发展规划、电网地理接线图和土地利用规划等;
7 该风电场工程已取得的接入电力系统方案资料;
8 风电场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外交通运输情况;
9 工程所在地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情况及有关造价的文件、规定;
10 项目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等。
第四条 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基本任务是:
1 确定项目任务和规模,并论证项目开发必要性及可行性;
2 对风电场风能资源进行评估;
3 查明风电场场址工程地质条件,提出相应的评价和结论;
4 选择风电机组机型,提出风电机组优化布置方案,并计算风电场年上网发电量;
5 根据风电场接入系统方案,确定升压变电所电气主接线及风电场风电机组集电线路方案,并进行升压变电所及风电场电气设计,选定主要电气设备及电力电缆或架空线路型号、规格及数量;
6 拟定消防方案;
7 确定工程总体布置,中央控制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布置和主要尺寸,拟定土建工程方案和工程量;
8 确定工程占地的范围及建设征地主要指标,选定对外交通方案、风电机组的安装方法、施工总进度;
9 拟定风电场定员编制,提出工程管理方案;
10 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
11 拟定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方案;
12 编制工程设计概算;
13 经济与社会效果分析。
第五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本办法第六条至第二十条规定进行编制,将“综合说明”列为第一章,依次编排。
第六条 综合说明
1 概述:简述工程地理位置、工程任务、建设必要性、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本期建设规模和最终可能达到的装机容量、可行性研究工作过程以及与有关政府部门达成的协议。
2 风能资源:简述工程所在地区的风能资源概况、温度、大气压和湿度等气象资料情况,说明各项主要特征值及分析成果,并对风电场风能资源进行评价。
3 工程地质:简述区域地质概况、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的结论以及地质灾害评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