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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估技术规定》

2010-04-28 来源:中国风电信息管理中心 浏览数:528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估技术管理,统一和规范工作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提高工作成果质量,根据国家标准GB/T 18709-2002《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方法》和GB/T 18710-2002《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制定《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估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规划建设的大型风电场项目,其它风电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风能资源测量

    第三条 测风塔位置和数量

    1、测风塔安装位置应具有代表性

    1) 测风塔安装点应在风电场中有代表性,并且周围开阔;

    2)测风塔安装点靠近障碍物如树林或建筑物等对分析风况有负面影响,选择安装点时应尽量远离障碍物。如果无法避开,则要求测风点距离障碍物的距离大于10倍障碍物的高度。

    2、测风塔数量应满足风能资源评估要求

    测风塔数量应满足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价的要求,并依据风场地形复杂程度而定。对地形比较平坦的大型风电场,一般在场址中央选择有代表性的点安装1个70m高测风塔。在测风塔70m和40m高度分别安装风向标测量风向,在10m、25m、40m、50m、60m和70m分别安装风速仪测量风速,在3m高度附近安装气压计和温度计测量气压和温度。另外,在70m塔周围应再安装3-4个40m高测风塔,在40m测风塔的40m和25m高度分别安装风向标测量风向,在10m、25m和40m高度分别安装风速仪测量风速。对地形复杂的风电场,测风塔的数量应适当增加。

    第四条 测量参数

    1、风速参数采样时间间隔应不大于3秒,并自动计算和记录每10分钟的平均风速,每10分钟的风速标准偏差,每10分钟内极大风速及其对应的时间和方向,单位为m/s。

    2、风向参数采样时间间隔应不大于3秒,并自动计算和记录每10分钟的风向值。风向采用度来表示;也可以采用区域表示,区域共分为16等分,每个扇形区域含22.5°。

    3、温度参数应每10分钟采样一次并记录,单位为℃。

    4、大气压力参数应每10分钟采样一次并记录,单位为kPa。

    第五条 测量仪器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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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规定》
阅读下文 >> 《2009年世界风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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