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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指导意见

2011-02-26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数:5897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涵盖改革发展稳定方方面面,关系沿海各市及内陆腹地,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动员,广泛发动,紧紧依靠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力量,加快蓝色经济区的建设发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极端重要性,把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着眼全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省委、省政府已经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和办事机构。各有关市要抓紧成立完善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商合作机制,对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要素市场等实行统筹规划、整体运作,推动跨地区交流合作,提升整体效能和综合效益。要建立完善责任分工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把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蓝色经济区建设目标完成和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有关市和部门绩效考核。建立完善海洋经济、海洋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工作,为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要加强海洋管理和涉海机构建设,充实力量,完善职能,提高服务效率。

  (二)加强调研,搞好规划。要组织有关部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就关系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海洋资源、产业规模、结构布局、技术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准确把握世界海洋经济发展新趋势,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当前,要抓紧组织力量,着重围绕蓝色经济发展的国际经验、基本规律和战略重点,蓝色经济区的功能定位及空间布局,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与建设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整合重要资源发展临港产业区等战略措施的内在联系,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促进沿海产业带集聚等问题,进行深度探索与研究,拿出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省直有关部门要在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快编制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规划建设一批事关长远和大局的重点建设项目。各有关市要按照全省总体要求,积极主动制定本地区的建设发展规划,从本地实际出发,推进海洋经济和相关产业发展。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主动听取指导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规划建设水平。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不论是沿海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都要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的大局观念,勇于破除地方和部门利益的束缚,积极主动搞好衔接配合,有机整合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有序有力有效搞好海洋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找准自己在发展中的位置,形成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强大合力。各有关市要加强相互配合,搞好上下对接,实现合作共赢。省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组织实施的职能作用,切实转变作风,主动为基层和企业服务,结合本部门的职能,抓紧制定出台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并确保落到实处。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发挥优势,围绕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调整学科设置,开展科研攻关,积极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贡献力量。要深入推进平安山东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蓝色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各类先进典型,形成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生动局面。

  各有关市、省直部门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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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摘登·政策篇
阅读下文 >> 2009-2010各省份风电装机容量和上网电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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