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能源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分会
国外协办单位:韩国大韩贸易振兴公社
支持单位: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河北省各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建设厅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河北省信息产业与信息化协会
承办单位:风能科技装备建设展组委会
配套活动: 2011中国环渤海绿色新能源持续发展战略高峰论坛
2011中国风能企业50强
协办单位: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能源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分会
国外协办单位:韩国大韩贸易振兴公社
支持单位: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河北省各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建设厅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河北省信息产业与信息化协会
承办单位:风能科技装备建设展组委会
配套活动: 2011中国环渤海绿色新能源持续发展战略高峰论坛
2011中国风能企业50强
河北省作为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成员,这几年新能源产业发展突飞猛进,特别是以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能发电为主导的新能源产业发展备受瞩目。为推进我省新能源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新能源产业是调整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发展方式和用能方式的必然要求,也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整体竞争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战略选择,2010年6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特颁布《关于河北省新能源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为全面配合此《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更进一步构建绿色河北•低碳城市在冀的战略部署,推动新能源装备建设,加快可再生能源产业大规模发展,由河北省人民政府牵头主办,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能源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分会共同协办的2011中国国际风能科技装备建设展览会在廊坊隆重举办。本届展览会以“把握历史机遇、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为主题,在结合环渤海资源的基础上,使本届展览会成为中国新能源行业一大盛会。
【参展范围】
★风力发电机组
●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 ●离网型风力发电机组 ●风能与其它能源互补式发电机组/系统
★配套设备与技术
●叶片 ●齿轮箱 ●发电机 ●制动系统 ●轴承 ●主轴 ●轮毂 ●塔架 ●变压器 ●变流器 ●偏航系统 ●变桨系统 ●控制柜 ●热交换器 ●风电软件 ●传动系统 ●监控系统 ●润滑系统 ●复合材料 ●安全防护设备 ●电缆/电气元件 ●螺栓/紧固设备 ●测风技术/设备 ●升降机系统 ●涂料及喷涂设备
★技术咨询与服务
●风资源测评 ●风电场微观选址 ●设备维修/维护 ●设计技术咨询
●工程建设咨询 ●检测/认证 ●投融资项目咨询 ●保险咨询 ●教育培训
【参展费用】
国际展区:9000元/标准展位(3m×3m) 光地:900元/平米(18平米起租)
标准展区:7000元/标准展位(3m×3m) 光地:700元/平米(18平米起租)
标准展位包含:三面展板、桌椅、两个射灯、220V/5A电源插座、地毯及公司名称楣板
会刊广告收费标准:
封面12000元
|
封底9000元
|
封二7000元
|
拉页8000元
|
封三6000元
|
彩色内页5000元
|
黑白内页2000元
|
手提袋8000元/1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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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广告:
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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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1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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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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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5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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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推广会:6000元/场(每场30分钟);
本届展会特设独家钻石级、黄金级、白银级、青铜级、友情级等五个级别赞助,详情资料备索。
【观众组织】
1、 成立专门的采购商、观众组织部门,负责邀请国内外专业观众。
2、 邀请国家有关部委及各省市政府、发改委、招商局、外经局、开发区主管领导、欧盟驻华商会及机构、各驻中国商会、能源行业协会商会、城市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大型公园、大中小企业、进出口贸易公司、房地产、建筑开发商、经销商、能源、环保等单位的决策人士到会参观洽谈。
3、通过中国驻全球各地的领事馆、政府、贸易商会等机构及境内外招商网络邀请专业观众,传递展会最新资讯。与美国、德国、欧洲、韩国等多家国际机构密切合作,使展会走向国际化,并与大型国际网站合作,同时展开网上展览,在互联网上向全世界宣传推广。
4、展览前在华北及河北各大公众媒体上投放广告如:中央/河北/北京/天津电视台、河北日报等广播电视及新闻媒体全力推广展览会。相关能源网站、杂志对展览会及展会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
【参展程序】
1、 企业确定参展,填好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
2、 组委会收到确认申请表,参展商于7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汇入组委会帐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 至组委会以便查对;
3、 展位安排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4、 会刊广告排列顺序以收到广告费先后顺序为准.
5、 组委会将于2011年3月18日向参展企业寄发《参展商手册》.
6、 为了保证展会布展的总体效果与合理性,主办单位有权对展位进行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