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黄群
今天(6月15日)是全球风能日,在这一天,各个风能大国都要举办各种主题活动,来提高人们对风能的认识,倡导充分利用清洁能源。
在这个节日里,我们能为行业的读者做些什么?
“十二五”期间,我国风电装机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一位,并提前完成了规划目标。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风电开发的专业公司,目前风电装机居全球首位,预计到今年底有望突破2000万千瓦。作为领跑者,龙源电力见证了中国风电20多年的发展,亲历了风电产业走向成熟的各个阶段,也对风电行业“十三五”期间的的健康发展有更多深入的思考。
今天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黄群就从龙源的“得”与“失”说说行业走过的弯路和未来发展的关键问题。
龙源“得”与“失”
回顾龙源电力的风电发展历程,从技术层面归纳,主要有三点经验:第一,把握发展机遇,确立了先发优势;第二,坚持创新发展,紧跟行业技术进步;第三,追求效益最大化,算清项目效益账。
2009年前投产的风电项目奠定了龙源电力风电领跑者的地位,在当时创造了价值,确立了龙源电力在国内风电领域的优势。以发展的眼光看,这些项目作为曾经的中流砥柱,很好的完成了其历史使命。但随着“三北”限电形势不断恶化,2009年以前的项目利润下滑严重,是目前的客观实际,也是大多数风电投资商面临的共同问题。
由于当时机组性能较差,再加上早期微观选址技术水平较低以及对大型风电场尾流认识不够,估计不足,部分项目效益已达不到可研设计值,有的项目出现了亏损。未来要追求风电的更高效益,必须坚持技术创新带动发展,一味靠守住老项目吃国家补贴是行不通的。
避免行业再走弯路
我国的风电产业自《可再生能源法》颁布以来已蓬勃发展了十余年,站在国家节能减排大业的高度回顾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历史,成绩是肯定的,但是走的弯路和教训也是惨痛的,有些问题时至今日也没有很好的研究和解决。归根结底,问题的根源就是“有法不依”,责任不落实,相关各方只顾眼前利益,任意侵占可再生能源的权利,扰乱了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秩序,这些确实值得各方认真反思。
① 有法不依,《可再生能源法》贯彻落实打折扣
《可再生能源法》是我国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本大法,也是企业投资评估可再生能源的根本依据和宗旨。法律中明确要求,“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但相关各方遇到利益矛盾就习惯性地牺牲可再生能源,把节能减排抛在一边,明目张胆的有法不依,有些问题远未达到技术层面,是管理协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