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峰:实际上,我国与西方国家都是在上世纪80年代起步,新能源发展的差距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大。比如,我国新能源的装备制造能力与传统工业相比,情况要好很多。目前我国80%—90%的新能源设备品牌都是自己的,有品牌就能找到技术。
但也要看到,我国几乎没有原创技术。以核电为例,虽然与法国合作多年,但核心设备仍不能自己生产;这些年风电技术的发展,都是通过买许可证、搞联合设计等办法。
要做到技术创新,就要建立保护创新的机制,重视技术人才培养,并在人力、物力上进行长期投入。此外,科技创新的成功率极低,因此要耐得住寂寞,也要允许失败。
记者:为何我国新能源领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往往“后置”?
李俊峰:新能源是个新事物,有个逐渐探索发展的过程。以太阳能发电为例,如果在看不清技术走势的情况下,为了解决发电成本高的问题而贸然推出相关优惠政策,就很有可能导致“过热”现象发生。因此,针对我国国情,将政策后置,当我们看清楚、想清楚后再实施,就要稳妥得多、有利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