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前后,原国家电力工业部制定下发了《风力发电场并网运行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电网管理部门应允许风电场就近上网,并收购全部上网电量”,“风电场上网电价按发电成本加还本付息、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高于电网平均电价部分,其价差采取均摊方式,由全网共同负担”。
“随后风电项目不仅仅是国家拨款,还可以贷款进行,当时叫做还本付息电价。”施鹏飞说。上述规定的出台对解决当时普遍存在的风电上网难、确定电价难起到了关键作用。
随后,1996年原国家计委开始实施“乘风计划”。选择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中国一拖集团等单位组成“国家队”进行国产风电机组攻关,引进技术生产了600千瓦失速型和660千瓦变桨距型机组制造技术,开始我国风机制造业发展的新里程。
1997年国家经贸委在技术改造“双加工程”中列入了7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安排提供贷款和贴息支持,这一举措改变了多年来风电建设几乎全靠外国政府赠款和贷款的局面。
1998年,当时用电出现了供过于求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参照国际经验,中国开始了厂网分离的电力体制改革。第一步是电力工业部改名叫国家电力公司。当年,国家电力公司彻底转变成企业,施鹏飞所在的规划设计院,也转变成企业。电力体制改革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大唐、华能、华能、风电投等一批大型电力企业由此出现。
“当时有一个新兴的词叫电力市场,鼓励发电企业竞争,风电由于价格高,竞争力弱,反而被忽视,这也就是2000年风电装机容量100万千瓦目标无法完成的根本原因。”施鹏飞说。
施鹏飞告诉记者,当时国家电力公司表示不承诺固定电价,这对于风电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不确定因素,让投资者望而却步。
从2002年开始,国家发改委陆续推进实施“风电特许权”项目,先后共实施五期、共十八个风电场建设项目,有了10万千瓦项目与30000小时稳定电价的规定。至此,才解除了风电投资者的疑虑。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国办发[2003]62号文“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指出风电、地热等新能源暂不参与电力市场竞争,电量由电网企业优先购买。
“直到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及其相关规划正式实施后,风电发展中的种种优惠政策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我国风电的发展才算是有了阶段性的成果。”施鹏飞最后总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