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明:2011年,在太阳能发电方面,我们力争达到5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目前批复开工的项目在40万千瓦左右,也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再增加一些。为此,我们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电价政策。由于国家之前没有给青海省太阳能发电电价标准,所以我们今年9月底之前建成的太阳能发电项目,参照宁夏的临时上网电价执行。同时,我们的太阳能电价标准方案已经报到国家发改委,正在等待审批,未来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合理的二次电价补贴政策,或者一次性补贴政策(对在青海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的企业)。
通过与企业的交流,我们了解到,所建太阳能项目的发电量比他们预期高出了10%左右,这些企业对青海执行宁夏临时上网电价表示基本认可,这说明在这一电价上青海的企业还是有盈利空间。
此外,对于在青海建设电站的业主单位,我省国土资源厅有“无偿提供荒漠化土地”等优惠配套政策;对在青海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的企业,青海省会给予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财税金融支持政策。
力避“风机晒太阳,有电送不出”
中国能源报:青海电网在消纳和接入新能源电量方面有无障碍?
于小明:目前,我省在促进新能源发电上网的做法是,一个地区如有多家新能源电源企业,我们将采用汇集站的形式,即把所发电量先汇集到110千伏变电站,再并入电网。我们已经做了一个,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是有些缺陷的。汇集站由几家电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导致汇集站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出现了问题,难以保证各家电量输送的公平。在此教训基础上,我们正在考虑调整工作方法,初步的想法是在确定建设资金的基础上,由省电力公司集中管理。
中国能源报:“十二五”期间,青海省将如何解决新能源并网难题?
于小明:在解决新能源发电并网难题上,我们已形成如下工作思路:要让项目建设在有变电站落点的地方,使已核准项目所发电量尽可能实现全部上网。所以我们在审批新能源发电项目时,会充分考虑当地电网条件,将发电量限定在电网能够接受容量范围之内。我们曾遇到过这样一个风电项目,业主单位当时报上来的规划容量为80万千瓦,考虑当地目前只有一个110千伏变电所,最后只批了它10万千瓦。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加强与青海电网公司的协调与衔接,根据全省计划建设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容量情况,对青海电网“十二五”规划提出具体要求,加大电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尽最大努力避免青海出现“风机晒太阳,有电送不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