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第一期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目前仍未全部开工。由于海上风电领域涉及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只要有一方关系没有协调好,海上风电发展就会受到掣肘。
第二批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工作即将开始,而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施鹏飞表示,2010年的第一批特许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至今还未能全部开工,尚处于上报核准的阶段。
在第二批海上风能的特许权招标开启之际,传来这样的声音,给尚在起步阶段的国内海上风电产业蒙上了一层阴影。
海上风电目标远大
2010年5月,国家发改委进行首期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根据2010年10月8日发布的结果,在这次广受关注的大规模海上风电项目招标中,4家央企子公司从几十家投标方中脱颖而出。滨海、射阳这两个各装机30万千瓦的近海风电项目,大唐集团旗下的大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0.737元/千瓦时)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旗下的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中标价0.7047元/千瓦时)分别中标;国家电网公司旗下的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0.6235元/千瓦时)与国电集团旗下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0.6396元/千瓦时),分别拿下了东台和大丰两个各20万千瓦的潮间带项目。
专家表示,在陆地风电已乏地可圈后,企业便将发展风电的目光转向了海上。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用电需求量大,这也是我国政府发展海上风电的考量之一。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今年6月透露,到2015年,海上风电装机规划目标为500万千瓦,2020年要达到3000万千瓦,成为海上风电世界第一大国。而我国目前已建成的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只有138万千瓦。
刘琦还透露,我国第二批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预计明年上半年完成招标,总建设规模将在150万-200万千瓦之间。跟第一批特许权项目相比,这次招标不仅规模翻番,而且覆盖范围更广,将从江苏延伸至河北、山东、浙江甚至广东等地区。
第二批海上风电的特许权招标项目的推出,无疑将有力促进国内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但2010年第一批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的项目,在1年之后却还未能全部开工。这给第二批特许权招标工作划上了问号。
“婆婆”众多致开工缓慢
第一批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之所以仍未开工,与管理部门重叠不无关系。
海上风电的管理部门不仅涉及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这样的特许权招标部门,还涉及国家海洋局、地方政府具体管理部门等。只要有一方关系没有协调好,海上风电这个“新媳妇”就会受到委屈。
据悉,2010年,国家能源局联合国家海洋局制定出台《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两部门分工,前者负责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后者负责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海域使用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此外,国家能源局还要求海上风电规划应与全国和沿海各省(区、市)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相协调。
据了解,此前出台海上风电相关规划的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并不能做出最终的决定,国家海洋局是海域的直接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的风电规划与海洋区域功能区划之间缺乏协调沟通,而地方利益在海上风电中也没有得到体现。
施鹏飞指出:“江苏省的海洋功能区划变更,海上风电的规划也要随之更改,正是这些变化导致部分第一批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中标的企业暂时没有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