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完善海上风电建设管理程序,促进海上风电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能源局与国家海洋局联合制定并出台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细则》共有21条规定,适用于海上风电项目前期、项目核准、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等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对海上风电规划的编制与审查、海上风电项目预可研和可研阶段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建设运行管理中的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滨州市近海风电场共规划4个场区,其中1个潮间带、3个近海风电场,厂址范围总面积391平方千米,规划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是《山东省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规划》确定重点开发的六大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之一。
下一步,滨州市将深化工程建设与海事、渔业、港口、环保和产业发展等相关专题论证,开发与保护并重,为长远发展预留宝贵的战略性资源,促进滨州海上风电事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