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税胎动
目前,很多风电企业都在担心地方政府拟议中的风资源税或风资源补偿费。风资源税,是地方政府为改变自身投入产出失衡而酝酿出台的税收项目。
内蒙古乌兰察布风能协会副秘书长赵逵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很多地方领导反映,《可再生能源法》颁布以来,他们将风电作为拉动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倾全力招商引资,跟踪服务,寄予厚望,结果税制一改,让他们大为失望。
赵逵建议,风电应比照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的相关政策,开征风资源税或风资源补偿费。征收比例以3%-4%为宜,且全部留给县级财政。
据一位地方政府官员透露,内蒙古、吉林、甘肃、新疆等风电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都在讨论风资源税的问题,但目前均未落实。
张北县新能源办公室一位人士表示,该县曾与风电企业交流过一次风资源税的事宜,但风电企业,尤其是央企大多表示国家没有相关规定,企业无法下账,同时政府拟收取费用也比较高。
张北县的这一意向至今未能成行。
由于地方政府在风电发展中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一些地方发展风电的积极性有所下降。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将很大精力放到引进风电设备制造商上,因为制造业投资较大,拉动当地经济,增加就业和税收见效很快。
不过,风电资源丰富的地区,大部分经济欠发达,交通条件和配套设施都难以满足风电制造商的要求。国内一家大型风电制造商人士称,北京市有关部门近期与该企业接触,希望能在北京建立生产设施。从企业布局的角度,北京距离风电资源丰富的地区较远,并不适合建立总装车间。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朱俊生称,要想改变目前风电发展中地方政府利益较少而滋生各种变相收费的局面,根本途径仍是对现行的财税政策进行完善,确保地方政府的合理收益得到保障。
事实上,在税制进一步调整前,地方政府仍会采取各种办法增加收入,重要原因是它们现在已经拥有了充足的筹码。
最近几年,地方政府在风电税费上的话语权逐渐提高,主要原因是风电爆发式增长中,优质的风电场资源越来越稀缺,而各路投资者大量涌入。供需关系改变后,早期地方政府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前来投资的情况已极为少见。
一位地方政府的官员表示,现在形势已经变成风电企业陪着笑脸,求着政府要块地方(开发风电)。如果企业不愿交费,就到别的地方发展,没有人逼着你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