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是相对传统能源而言的,对它的认识难在“新”字。所以,开发利用新能源的全过程更需要重视研究科学道理和规律,避免凭直觉或仅依以往经验做决策。许多科学道理并不深奥,然而历史却反复证明,真正做到遵循科学规律,并不是一件容易事。
一、研究认识新能源
新能源有着不少与传统能源不同的特性。除大家熟知的可再生永续利用和无与比拟的清洁,还有一些突出或鲜明的特点:
其一,能量密度低。例如,太阳辐照总能量巨大,但地球单位面积获取的光照能量相对较小。风能亦是如此,潮汐能、波浪能、生物质能都有类似特点。而传统能源,像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水电、火电、核电等二次能源,能量密度都很高。如果将传统能源看作聚集起来的“能量块”,新能源就是铺在大地上的“能量膜”。对于这样两类密度形态相差较大的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经济条件是不同的。
其二,供能过程具有随机性和间歇性。而且随机出现的间歇性电力对受端系统动态稳定有较大程度的影响。因此,在能源产业当前可接受的经济性条件下,新能源尚难以单独承担起连续供能和跟随用户需求、灵活调节供能量的任务。这对传统能源却不成问题。世界上有不少电力系统全部由火电厂供电运行,而挪威的电力系统几乎是一个纯水电系统。
其三,不能大规模储存。尽管作为二次能源的电力按现有技术条件和经济性水平不能大规模储存,但与新能源相比,水能、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站燃料这些可用于转化电力的一次能源,能够较为经济地“堆存”一段时间,也相当于将电力储存一段时间,在供应时跟随用户需求变化。
其四,经济性尚不具备竞争力。尽管如此,世界上许多国家仍然打破常规,支持经济性较低的新能源产业,宁愿拿出政府补贴,暂时牺牲一部分国民经济整体效率,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应当说这与当今人类社会遇到传统化石能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问题和矛盾的压力有关,同时也是基于对新能源的经济性可以在不远的将来,接近或者达到传统能源经济性水平的乐观预期。反过来看,如果新能源在提高经济性方面没有持续和明显进步,就不可能发展起来。
二、开发利用新能源思路探讨
(一)由于新能源具有能量密度低、带有随机性和间歇性、尚不能商业化储存的特性,根据技术经济约束条件,宜采用分散式、分布式开发方式,将其就地、就近利用。
许多发达国家开发利用新能源比我国早,在发展思路、模式和方法上积累了丰厚经验。归纳起来,他们实际上遵循了一个哲学道理:将分散的资源分散利用。欧洲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采用了分散开发、就地供电模式。例如大家熟悉的北欧诸国,风电机组星罗棋布、三三两两,还有许多是单台接入20千伏-10千伏以及电压等级更低的电网,大都直接接到供电系统。德国光伏发电容量为1732万千瓦,2011年底将达2300万千瓦,超过我国三峡水电站装机规模,基本都分散地建在用电户屋顶,分布式接入系统。用电户可以投资风电光电,自建自发自用,调度机构优先调度、系统整体平衡调节,富余电量可向电力市场出售,供电不足则由大系统补给。如此开发模式,优点显而易见:一是电力就地消纳,基本不弃风不弃光,电量得到充分利用;二是不用远距离送电,故不用配套新建大量高压、超高压输变电设施,节省大量投资并减少大量输电损耗;三是电源分散,故接入系统电压等级很低,好比在“毛细血管系统”里运行,出力不稳定的新能源电力对涉及主系统安全和电能质量的电压和频率等重要参数指标影响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