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内蒙古新能源开发利用专项共16项,投入资金3382.92万元,到2005年已验收11项,直接经济效益670万元。在送电工程项目中,自治区政府对每套风光互补发电系统补贴3000元,促进了行业发展。
内蒙古小型风力发电机组50W~20kW已形成3.5万台的生产能力,到2004年全区累计推广应用小型风力发电机组15.8万台,并在50个旗县建立了新能源技术服务机构,保证机组正常运行。内蒙古自治区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的产量、保有量、生产能力、生产企业数,均列全国第一。
1.7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
1)对中国与荷兰政府“促进中国西部可再生能源发展应用项目”湖北洪湖示范点上安装的280台小型风力发电机组和32台(套)风光互补发电系统进行了设备安装验收,并对已经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使其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2)参加中国风能协会组织的澳大利亚墨尔本“第四届世界风能大会(WWE2005)暨可再生能源展览会”,并对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应用状况进行了考察。该国风力资源丰富,小型风力发电和风力提水机组随处可见,特别是风力提水机组广泛用于牲畜饮水及草浇灌溉,效果很好。中国内蒙古早期生产的北方型风力提水机组技术就是从澳大利亚引进的。
3)组织参加上海第十五届国际光伏科学与工程大会(PVSEL-15)及展览会,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博洋、内蒙蒙晨、南京冠亚等会员单位将小型风力发电机组及逆变控制器等产品进行了展示,扩大了国内外影响。
2 行业发展趋势
由于广大农牧民生活水平提高、用电量不断增加,因此小型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功率在继续提高,50W机组不再生产,100W、150W机组产量逐年下降,而200W、300W、500W、1000W机组逐年增加,占总年产量的80%。
由于广大农民迫切希望不间断用电,因此“风光互补发电系统”的推广应用明显加快,并向多台组合式发展,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方向。
风光互补多台组合式系列发电系统是将多台小功率风力发电机安装在同一个地方,集中向配套的多个大容量蓄电池组同时充电,并由一台大功率的控制逆变器统一控制输出。这种配置优点是(1)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的技术成熟,结构简单、质量稳定、安全可靠、经济实惠;(2)装拆、搬运、维护方便,操作简单;(3)若需维护或故障停机时,其余组机照常发电,不影响系统正常使用;(4)多台成群的风光互补发电系统自然成为一片观赏景点,又是一座无环境污染的绿色电站。
随着国家《可再生能源法》及“可再生能源产业指导目录”的制定,相继还会有多种配套措施及税收优惠扶植政策出台,必将提高生产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