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着很好的风力资源,根据我国第三次风能资源普查的数据资料显示,我国的可开发储量分别为32.26亿KW和43.5亿KW、技术可开发量分别为2.53亿KW和2.97亿KW的我国的风能资源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和西部地区,因此这两地今后将分别成为我国重要的海上和路上风电场。
近年来风力发电在我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十一五发展纲要”提出了具体的规划,计划到2010年我国的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000万千瓦,年发电量为210亿千瓦时。截至2008年底,我国风电实际完成装机容量约为894万千瓦,比上年增加了111.48%,完成发电量128亿度,比上年增加126.79%。
我国目前总体风电装机规模已经排名世界前列,而且随着对风电资源投资力度的加大,我国有希望成为世界第一风电大国。
风电上网电价制约发展
制约风电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关于风力发电上网电价的确定。国外风电价格通常采用的是强制入网价格和固定电价收购政策。丹麦政府对煤电征收能源税和二氧化碳排放税,对风电的收购电价则给予补贴,使风电机组的用户从满足自用转向销售;德国将风电上网电价分为最低保护电价加上鼓励电价两部分,通过调节授予鼓励电价的时间减小因资源条件引起的收益差别。另外,初期制订较高的保护电价,激励产业的发展,形成较大规模的风电设备制造能力,再通过逐年递减最低保护电价,促使设备制造商努力降低成本;西班牙的风电上网电价与政府每年公布的电力基准电价挂钩,而且逐年递增。
从历史来看,我国风力发电的上网定价机制经历了四个过程:1、完全竞争上网。从上世纪90年代到1998年主要采用这种方式,上网电价的水平比较低,一般都低于0.3元/千瓦时;2、审批电价上网。从1998年到2003年各地风电的上网电价由地方政府确定后上报国家,其中较低的上网电价一般与当地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相当;3、双轨制上网。2003年到2005年风电上网电价进入双轨制,出现招标电价和审批电价并存的局面,即国家组织的大型风电场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电价,而在省区级项目审批范围内的项目,仍采用的是审批电价的方式;4、招标加核准方式。2006年《国家再生能源法》颁布规定,风电电价通过招标方式产生,电价标准根据招标电价的结果来确定,这阶段采用的是招标和核准一起的方式。
目前我国的风电的上网电价还是普遍高于火电的上网电价,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风电的发展。如果国家相关部门能够借助目前提倡发展新能源的契机,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风电一定的补贴(如将风电的价格控制在0.5元到0.6元之间),加上风电技术的不断改进带来的成本降低,必将使风电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