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为电网企业发放风电光伏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以改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联网情况。这是继颁布《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后,国家在补助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做出的又一实质性举动,确定了补助发电项目范围,补助项目条件,以及补助标准,并建立了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制度。
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秘书长孟宪认为,《办法》主要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的管理和使用,清楚描绘了补助从哪里来、怎么使用的路线,但若想真正对行业起到促进作用,还需要切实解决上网发电的“短板”。
电价补贴直指联网
随着《办法》的出台,中国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扶持的思路逐渐清晰。
“原来对相关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没有明确规定,此次《办法》不仅首度明确,并且还提出针对电站的补贴。”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秘书长孟宪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2010年,《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正式实施,提出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以解决补贴问题。2011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宣布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
孟宪判断,《办法》客观上可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但并不能解决相关发电企业上网的所有问题,“仅仅解决了电网接入一个环节,和风电消纳等制约行业发展的长期性关键因素没有必然联系。”
一个行业内共知的事实是,由于风电、太阳能发电并不是很稳定,电网需要承担更高的并网成本,导致其对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发电积极性不高。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沈宏文甚至认为,供需失衡是因为风电市场需求及发电供应不稳定所造成。
以风电行业为例,我国风电发展偏重以资源定规划,鼓励大规模风电的开发,相对忽视了风电产业下游的发电送出和消纳问题。不少风电企业认为,风电行业结构性发展不平衡,限制了产业下游风电运营商的发展,并对产业上游的风机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林伯强认为,“补贴政策将刺激电网企业接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的积极性”,他直言,之前新能源企业发电上网长期受到制约,与对相关企业的补贴不够有关。“
补贴并非长久之计
近期,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瑞士和英国等欧洲一些国家正在大幅削减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额度和补贴,虽然分析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是欧债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认为这主要是因为欧洲国家能源行业已经步入成熟期。
林伯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内新能源补贴应该是一个‘下调’的过程,因为国外都是下调趋势。随着技术的进步,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就会越来越便宜。”
沈宏文对此持类似观点,他告诉记者,新能源领域的补贴对于较为完善的产业结构意义不大。“首先一旦光伏组件等产品价格持续下滑,补贴作用收效甚微。再者技术进步及供应链发展削减了太阳能等发电成本,不利于新能源领域随市场变化而做出调整。”
根据国家能源局此前公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到2015年,我国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利用及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开发总量将达到4。8亿吨标准煤,其中风电将达到1亿千瓦,年发电量1900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将达到1500万千瓦,年发电量200亿千瓦时。
沈宏文分析,未来中国在此方面的补贴将会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市场需求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补贴短时间内会增多以支援我国新能源企业走出低谷。
依据《办法》,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而发生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按上网电量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50公里以内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时3分钱。
“国家积极引导风电企业健康发展。一方面给并网工程建设提供补贴,另一方面限制太阳能风电项目盲目扩张。建议企业对资金把控、项目可行性进行预估,减低潜在的风险确保风电项目能够获得持续性收益。”沈宏文说。
并网难题待破解
尽管政策利好风频吹,电力上网、储能技术配套不足依然是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短板”。
林伯强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最主要制约问题是并网,只要补贴能涉及并网,对行业将是极大利好,将有利于缓解新能源产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利用起来就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