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鼓励民资参与电网建设
与国家电监会的鼓励措施不谋而合的是,《意见》也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支持民间资本扩大投资,以多种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余热余压和综合利用电站,以及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网建设。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目前,非国有煤矿产量约占全国的40%,民营水电站装机约占全国的26%,民营风电装机约占全国的20%,民营炼油企业加工能力约占全国的18%。民间资本也已经进入太阳能热利用、生物质能开发以及晶体硅材料、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池制造、风电设备制造等领域。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在此前召开的鼓励和引导能源领域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座谈会上,参与会议的有关人士建议,适度放开常规油气开采,可在中石油、中石化控股的前提下,适度向民资和社会资本开放石油、天然气的开采。油气管网也应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适度向民间和社会资本放开。
卓创资讯能源分析师吕斌表示,以成品油管网为例,目前国内大部分管网属于中石油和中石化,与民营企业合资的有少数,例如中石油和山东东明石化合资的“日东”管道,而纯民营的成品油管道迄今为止只有延长集团有,这主要得益于延长集团雄厚的资本运作。像山东地炼这样虽然地方炼厂规模集中,但每一家的资金都不足以支撑自己建设成品油管道,因此即使明知建设运输管道后对自己的销售以及资源分配会有很大的好处,但也只能望洋兴叹。
至于民营资本进入能源领域的其他政策性障碍,宋智晨告诉记者:“首先,还需要破除国有大型煤炭电力公司对优质能源的垄断性优势,允许民营资本涉入影响其营业成本的基础性环节;其次,立法保障民营电企发电公平上网,实现电力有效流通;最后,建立具有市场主导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让民营资本参与定价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