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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向标指向何处?

2012-06-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数:1843

  白建华说,2006年颁布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为促进清洁能源发展,规定电网企业必须全额收购风电,但目前的电网现状不可能做到全额收购。为此,2010年4月起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将“全额收购”改为了“全额保障性收购”,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全额收购其“合乎条件的”上网电量。
  然而,到《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出台时,对于何为“符合条件”的上网电量,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我国此前采用的风电场接入技术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小型风电场,且不具备强制力。加上风电发电设备并网监测和认证环节较松,给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隐患。因此事故频发也是造成去年并网机组弃风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白建华说。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能源局去年在完善风电技术标准方面已经开始有所动作。“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等风电产业发展急需的18项重要技术标准已于去年11月1日起实施,对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风电场及风电机组技术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
  于今年6月起实施的风电并网新国标还增加了对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能力的规定。所谓“低电压穿越”,是指当电网出现故障,使风电场并网点的电压降低到一定数值的情况下,风机能够做到不脱离电网而继续运行,从而可以在故障消除之后恢复正常运行,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电网的冲击。
  增加这项技术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风电并网的标准,减少了因技术不过关造成风电脱网的可能性。但业内专家认为,技术标准能否得到严格参照执行才是关键,毕竟配套的监管、执行制度还没有跟上。
  第三,电网建设与风电场建设不同步。
  白建华告诉记者,风电项目前期工作流程相对简单,核准进度快,建设周期短;而电网接入系统核准程序复杂,影响因素多,协调工作难度大,工程的建设周期也较长。因此,很多地方的电网建设跟不上风电发展的步伐。
  从项目审批程序上看,风电项目与电网项目存在严重脱节现象。在发电项目接入电网方面,存在部分地区发电项目规划建设与接网工程规划建设不协调、发电工程与配套电网工程核准及建设周期不匹配等问题。
  为此,白建华建议,风电场开工建设时,要使电网项目同时跟进。同时做好二者的规划工作,创新审批程序,把握好施工进度,做到步调一致,协调统一。
  缺乏强大外送输电网络 电力系统“吃不消”导致弃风
  虽然与其它可再生能源发电相比,风力具有诸多优势,但风力资源本身的不确定性及波动性也给电网稳定运行带来了困难。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风力资源具有间歇性和随机性,甚至经常与人们的用电习惯背道而驰。例如内蒙古地区夜间风大,但夜间电网负荷很小,如果风机满额发电,电量根本无法得到消纳,只能弃风;又如北方地区风力资源最好的时期,又恰恰是当地供暖供热紧张时期,为了满足冬天取暖需求,只能在燃煤供热的同时用大量煤电替换下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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