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的“双反”噪音还未消停,美国的“双方”大棒又指向了中国风电塔领域。近日,美商务部宣布初步裁定中国和越南向其出口的应用级风塔价格过低,倾销幅度分别为20.85%—72.69%和52.67%—59.91%。
美国商务部发表声明说,基于倾销幅度的初裁结果,将通知美国海关对此类产品进口商征收相应的反倾销税押金。按照美商务部最新的贸易法执法规定,从2011年11月2日起,涉案产品进口商在初裁结果公布后至反倾销税令发布前,需向海关支付现金押金。
保护主义再抬头
按照美方程序,征收反倾销税之前,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均需作出肯定性最终裁决。按照最新日程,美国商务部将于2012年12月作出最终裁定,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3年2月作出终裁。
中国的应用级风塔除反倾销税外,还面临反补贴税的风险。今年5月30日,美商务部初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塔得到中国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3.74%—26%。
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应用级风塔的“双反”调查,始于美国风塔贸易联合会去年12月29日提起的申诉,这家机构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征收高达213.54%的反倾销税和额外的反补贴税。
应用级风塔是指支撑风力发电机和风车叶片的钢架,高度至少50米且发电机装机容量在100千瓦以上。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供的数据,2010年,美国共有12家厂商生产应用级风塔,美国市场规模9.031亿美元,进口占比达42.3%,其中,加拿大、中国、墨西哥、越南、韩国和印度尼西亚是美国前几位的进口来源地。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美国2011年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价值约为2.22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