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事与愿违,一方面受美国国内政治约束和08 年金融危机影响,推动气候变化和减排计划举步维艰,加上总统全力以赴于医疗改革议案,减排议案最终与能源议案合并为一揽子议案,减排计划被大大削弱并最终未获通过;另一方面,总统在国内(即带到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现场的减排计划)提出的2020 年较2005年水平减排17% 的减排计划也和人们的预期相去甚远。
从技术上来讲,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造成了气候变化谈判出现了两条不同的轨道。一条是在京都议定书下就《京都议定书》的执行、生效、延续、履约和灵活机制的使用进行谈判的议定书轨道;另一条是在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谈判,这是基于美国不在京都议定书约束下而专门设计的谈判轨道。理想状态下,到一定的时间节点(如2009 年或之后),美国(在新的总统时期,有可能重新考虑加入京都议定书)加入京都议定书,则两条轨道可以实现完美并轨。因此,人们对2009 年的期待,很大一部分是寄希望于美国的国内政治和奥巴马总统新内阁的政治能力。
从现实角度来说,美国始终盯住中国。在公约谈判轨道下,也把中国等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其并列为下一步要采取行动的国家。从理论上讲,中国在京都议定书下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是不需要承担“具有法律效力的减排指标的”(legally binding emissionreduction targets)。然而从道义上讲,已成为全球第一排放大国的中国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舞台上也难辞其咎,各方的压力,加上这两年中国经济的发展有目共睹,中国再用“发展中国家的名号来推挡承诺已经变得越来越不现实。在这样的背景下,在2009 年“哥本哈根协议”(Copenhagen Accord) 中中国也提出了自己40%-45% 的能源强度目标。
回到德班会议,它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京都议定书的生死存亡,即到2012 年第二承诺期是否延续。首先,德班会议从程序上宣布延续京都议定书进入下一承诺期,从2013 年1月1 日开启第二承诺期。然而2012 年还有很多悬而未决的核心问题需要解决,如第二承诺期的期限(到2017 年还是到2020 年),各个议定书缔约国的减排指标等。对这些问题的谈判虽然在过去几年一直在缓慢进行,但缓慢而焦灼的谈判却似乎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因为京都议定书成员国在谈判轨道下不愿意率先承诺,特别是在减排目标的问题上,总是观望着另一条谈判轨道,希望公约下的谈判进程能够更快一点。其实谈判的时间长短不是问题,各方的谈判意愿才是关键。2012 年(2012 年6 月),上面提到的这一切尚未解决的问题都需要彻底解决,新时间节点的出现也有望加速谈判的进程。
德班会议的另一个成绩是建立了一个新的工作平台,其实就是原来的公约下谈判轨道,并且对这个新平台的工作内容时间和工作目标做出了规定。这一新的工作平台将对2020 年后新的国际法律框架进行谈判,这一新的小组被命名为德班工作平台(Derban Platform)。到2015 年,德班工作平台要对2020 年的法律框架做出决定,并将使新的法律框架到2020 年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