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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班会议,未来气候谈判之路与风电碳融资

2012-08-02 来源:《风能》 浏览数:9998

  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德班工作平台将公约下谈判(即新的议定书或其他法律框架)的生效时间节点直接划到了2020 年。这一划分看似简化了2020 年之前的工作,即针对2020年前的减排,只谈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不在京都议定书下的国家,则通过哥本哈根协议各国自下而上报上来的减排目标(我们简称哥本哈根减排模式)来实施减排就可以了。看起来这个结果皆大欢喜,然而背后危机四伏。首先,京都议定书下有法律约束力减排目标的国家总排放量仅占全球总体排放量的不到20%,特别是加拿大在德班会议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后,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如俄罗斯、日本和澳大利亚也准备伺机开溜,真正坚挺京都议定书的只剩下欧盟和其成员国。其次,2020年前的气候变化格局变得异常不合理,同样是承担减排责任,不受京都议定书约束的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可以自下而上自由地提出减排目标,而在京都议定书约束下的国家则需要受国际法律框架约定完成减排。这样的安排本身就很不平等,也会进一步瓦解京都议定书的法律效力,使更多国家步加拿大后尘脱离议定书的约束。另外,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谈判还有很多悬而未决的大问题,比如第二承诺期的时间长度问题。第一承诺期从2008 年到2012年一共四年。如果继续沿用四年制,则第二承诺期是2013 到2017 年。而德班平台所要解决的是一个在2020 年后才开始生效的新协议,那么从2017 年到2020 年会出现一个三年的缺口。承诺期时间长短只是其中一个问题,旨在说明在2012 年要解决的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问题十分复杂。
  更难的地方是德班平台接下来四年(2012-2015)的工作。上文所言,目前很明显有两种不同的减排模式,一种是京都议定书所代表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模式,另一种是松散的没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减排模式,两种方式相差甚远。京都议定书很显然是欧盟力主的方式,而哥本哈根模式则得到了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拥护。这样的分歧从2009 年哥本哈根协议的出现就埋下了伏笔,并且两条道路越行越远。德班平台这四年的分歧就会围绕着这个核心问题而不断展开。当然,也有分析人士称,这场争论没有悬念,因为双方孰强孰弱,一眼即明:中国和美国凑到了一起,欧盟岂奈何?然而,明显的一场大战还是在眼前的,谁也说不清这事情的结果究竟如何,更不会知道这未来四年气候变化谈判的过程会如何跌宕。
  就此而言,京都议定书的命运已显而易见。很多人说京都议定书已经名存实亡,甚至几年前就有这样的断言。笔者从2003 年开始关注气候变化谈判,也经历了京都议定书上上下下的跌宕起伏。客观而论,京都议定书虽然还有很多待完善的机制问题,但是从保护环境和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角度来讲(能源安全固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驱动因素,但在可再生能源产业启动初期,气候变化是另一个不容小觑的重要驱动力,而气候变化催生的碳市场更成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另一个推动力),一个具有完备的遵约履约机制和国际约束力的国际法律是最好的工具。然而在现实世界中,国际社会这样的尝试还未出现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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