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导致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故必须发生在保单的有效期内,这种格式的保单被称为“事故发生制”保单,因其规定意外事故必须发生在保单的有效期内,而第三方可以在保单有效期结束后向保险商提出索赔(索赔必须在相应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出。)另一种保单“索赔发生制”保单则要求索赔必须发生在保单的有效期内。
产品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购买的年度累计限额规定了保险商在保单有效期内可以赔付给第三方的最高额度。
产品责任保险并不适用于那些在保险期限开始前被保险人视为已知或者应该知道的产品自身存在的缺陷而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付。另外,对已受损财产的损害或者并没有对财产造成实质性损害的情况也不在承保范围内。
最后,产品责任保险也并不适用于因为提供或不提供专业服务或建议所导致的损害赔偿、损失支出或费用。商业错误及疏漏责任保险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空缺。它的保障范围是由于被保险人的过失行为导致的产品或服务的缺陷,服务不当或不到位,不能根据合同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来实现其功能或履行服务而造成的第三方财务损害,而这种财务损害并没有要求有实质伤害的存在。
商业错误及疏漏责任保险
商业错误及疏漏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是:
保障被保险人因过失行为导致的产品或服务的缺陷、不足、不当或危险情况,或者产品或服务无法根据合同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而实现其功能或履行服务而造成的第三方的财务损失,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承保的约定负赔偿责任。在不同的保单中,阐述的方式会有不同。
首先,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承保的合同约定,被保险人有责任负责赔偿,否则,该保单无须对该损失负责。错误及疏漏保险也会为被保险人针对索赔提供抗辩服务。在抗辩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费用及与事实发生的,已经提交的或者声称要提交的索赔有关的其他费用都在保单的承保范围内。抗辩费用的支出会减少保单的限额。与产品责任险相似,在抗辩过程中也会产生巨额的法律费用。
错误及疏漏责任保险采取索赔发生制并以通知为条件的。一个错误、或非故意的遗漏或疏忽必须发生在保单的有效期内,或者在追溯日之后发生,同时,索赔也必须在保单的有效期内提出。
同产品责任险一样,错误及疏漏责任险中被保险人购买的年度累计限额规定了保险商在保单有效期内可以赔付给第三方的最高额度。
其次,错误及疏漏保险将以下情况特别除外,即任何被保险人或其他人因为使用、撤回、召回、检查、修理、更换、移除或处理被保险人的产品的损失、支出或费用,以及任何包括或包含该产品的财产,或任何正在或者曾经接受被保险人服务的财产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损失、支出或费用。然而,非常需要注意的是,该责任保险却可以适用于第三方因此遭受的相应财务损害,这些财务损害是其他人因为与被保险人的产品或者服务的所有权、维修权或使用有关的无法使用被保险人的产品(任何包括或包含有被保险人的产品的财产或任何曾经接受被保险人的服务的财产而遭受的损害)。
错误及疏漏责任保险也不适用于因为实际的、声称的或可能会发生延迟履行或未开始履行被保险人的服务,或者被保险人的服务的任何部分或者阶段所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损失支出或费用。但是被保险人和保险商也许可以通过协商将这部分的赔偿包含在保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