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项目都应该破产隔离,并且完全独立于其他任何项目。这意味着,项目公司应具有在该场址拥有并运营此项目,以及不受第三方干扰地将电源从场址输送到并网点所必需的全部法定权利。此外,其他任何当事方的破产或经营失败都不应妨碍、延误或干扰从场址到并网点之间连续不间断的电力输送。
项目收购通常是通过购买项目公司的成员权益。这种方式与收购项目公司的全部资产相比,形式更加简单并易于执行。然而,由于是对整个项目公司进行收购,所以项目收购存在着收购未披露债务的风险,这有异于资产收购。但因为项目公司的业务仅限于一个单一项目的开发且公司没有员工,所以上述风险是有限的,并可以通过尽职调查以及借助买卖协议分摊风险,来进行风险控制。
适用于项目开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一整套体系。
不动产受州法律的约束。
环保审批及许可,受联邦、州和地方法律的约束。而各个主管机关可能会有若干个拥有管辖权的下属办事机构。
并网由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而电力输送则由当地或地区输电主管部门负责。
购电协议一般通过拍卖程序或与当地电力公司进行双边谈判的方式取得,协议受州法律和州公用事业委员会的约束。
对项目公司所有协议的审查,对法律机制的理解,以及对项目公司合规性的审查是尽职调查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对符合当事人规模及交易规模要件的竣工项目进行的收购,还将受到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和美国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的审查。而外国公司的收购行为,也将受到美国外来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for Foreign Investment inthe US))的审查。
与项目有关的主要协议包括以下内容:
《运营协议》(Operating Agreement)
《并网协议》(Interconnection Agreement)
《购电协议》(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租赁和地役权》(Leases and Easement)
《风电机组供货及担保协议》(TurbineSupply Agreementand Warranty)
《配套设施的采购和施工协议》(Balanceof Plant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Construction Agreement)
《风电机组服务及维修协议》(TurbineService and Maintenance Agreement)
《经营与管理协议》(Management andAdministration Agreement)
此外,可能还有关于债务及税务股权的《融资协议》(Financing Agreement)。
尽职调查主要包含对所有项目协议的法律审查、不动产权益审查、许可审查、场址环境评估、诉讼调查、留置权调查、保险审查、输电事项的审查、风能数据的工程审查、场址布局和建设计划,以及对财务模型的详细审查。
此外,税务问题也需要加以考虑。
收购拥有若干待建项目的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