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一家开发公司,不仅意味着获得若干项目,也是在对一个存在着运营、债务及员工的公司进行投资。由于未披露负债风险更大,所以尽职调查将更为广泛和深入。除此之外,投资者还面对着其他潜在责任,如与员工及养老金有关的责任等。
不同于对单一项目进行收购,收购一家开发公司涉及到管理团队、工资以及运营和开发预算,这些都需要资金支持。
收购开发公司的优势是它立刻提供了一个平台,可用于既有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还可用于实施对其他项目的收购和新建开发。
筹建中的项目可能处于不同的开发阶段,并将需要像对待收购单一项目那样对每一个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对被收购公司实体进行的企业尽职调查,也需给予高度重视。除了对公司内部实体层面进行财务尽职调查,还要审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对现有开发公司的估值,相比对单一项目的估值更为困难。对单一项目估值主要基于由购电协议推算出的公司收入的贴现现金流。一个工程建设准备就绪的项目包含来自于银行方面认可的专家对风能资源的研究和对风电机组的性能评估,一份有固定电价的电力购买协议,所有项目费用都得到一致同意,并且有一个经过严格审核的财务模型。
大多数情况下,筹建中的项目尚未签署购电协议,也未确定建设成本。此外,在项目建设进程中,可能还需要跨年追加开发成本,而有些项目开发最终也许并不能完成。因此,需要对每个在建项目的价值进行分析。比较针对单一待建项目的分析,这种对开发公司的分析具有更高的不确定性,并且需要进行与完成建设的可能性有关的风险权重分析。
此外,还要对公司本身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估。
与当地开发商成立合资公司
与当地开发商成立合资公司有很多好处,最明显的优势是对方将参与项目并分担风险。构建合资公司的方式有很多,在此主要讨论所谓的典型的各占一半式的合资公司:
成立一家新的有限责任公司(Newco)。当地开发商基于议定价值,将开发一个或多个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资产和权利,予以投入。
中方投资人投入与当地开发商所投资产价值相等的资金。开发商及投资人各拥有新公司的50%股份。在建设伊始即商定开发预算。由投资人对这项预算进行首次出资,其后由开发商及投资人平均分担。
开发商须完成该项目的开发,以达到工程建设准备就绪的程度。
如果投资人是风电机组制造商,投资人会按商定价格提供该项目的风电机组。投资人将为该项目提供建设资金,并将收取信贷支持的费用,同时投资人有权获得优先回报。投资人将安排从第三方贷款人处获取建设用定期贷款。或者,当项目建设准备就绪时,投资人有权购买该项目。投资人可能也有权在商业化运营期间,以议定价格(如开发费用)收购该项目。
开发新项目
与上述几种方式相比, 开发新项目(green fieldsdevelopment)需要花费更长时间并承担更大风险,但能以更低成本获得更高回报。为了进行新项目开发,需要在美国设立固定的营业场所,雇用当地员工,确定合适的场址,然后与多个土地所有者签约,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土地所有者喜欢与当地人打交道,所以,获得他们的信任需要时间。大多数风电项目都需要与众多土地所有者接洽,在一些项目中会涉及数以百计的不动产利益,并将与其他开发商竞逐最佳地点。获得场址是整个开发进程的起点,否则就无法建立用于收集数据的测风塔,无法进行并网申请,无法申请电力购买协议的招标书或开始申请许可的程序。
由于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大多数新投资者往往通过收购或合资的方式进入美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