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风电开发现状,建议能源主管部门有必要在以下几方面加强行业管理:
(1)在项目核准管理方面,建议继续实施风电核准计划,优化风电开发布局,把握合理的风电开发节奏。对于风电场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低于一定值或者限电比例高于一定值的省区,应严格项目审批管理,避免重复建设。
(2)在并网管理方面,建议优化运行调度模式,采取风电项目“排队入网”的方式,在保证已有风电项目充分发挥产能的前提下,按照项目核准顺序依次入网,或者采取“后上先切”的调度方式,优先保证投产较早的风电场、国家特许权项目以及国家批复的示范项目并网。目前,国家能源局已经出台相关文件,要求电网经营企业科学安排风电场运行,采取技术措施确保风电特许权项目的并网运行和所发电量的全额收购。应加强新建风电项目的并网审查工作,不得因新建风电项目限制已建成风电项目的出力。如果这一政策能够坚持执行,则必将大大促进风电行业的健康发展。
(3)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建议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保证风电开发企业能够自主选择最适合现场条件的、性价比高的风电设备。例如,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地方政府短期内减税的问题,可考虑在风电项目增值税抵扣期内,按照风电场实际发电量水平,调整国家税收政策,或者给予地方政府适当补贴。
风电设备质量和智能化水平是提高风电电量比例的重要保障。应通过有效的市场竞争以及行业协会等机构必要的运行数据、检测报告监督、披露制度,促进风电设备厂家摒弃目前以扩产能、拼价格为主的发展模式,将主要精力放到整机设计、载荷计算、控制策略、并网性能等核心技术上来,研发适应风资源状况的智能型风电机组,不断提高设备的质量和智能化水平,争取在同样的风况下多发电。
2.配额制是解决风电限电与消纳问题的制度保障
目前配额制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对配额制寄予厚望。由于配额制是基于现有的电力市场运行体制形成的,其自身有一定局限性,但是配额制是当前明确地方政府、电网经营企业、电力企业的职责和义务的最有效手段,建议尽快实施。
电网经营企业是风电开发的关键环节,消纳也是风电开发面临的主要矛盾,建议在配额制中重点约定电网经营企业的职责和义务,从机制上提高电网经营企业接纳风电的积极性。
此外,应从考核机制上解决风电限电、运行效率不高的问题,改变地方政府和风电开发企业重建设规模、轻发电量的思想,引导地方政府在已有风电场充分发挥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例如,建议配额制约定,如果某一地区已有风电场限电超过一定比例,即使本地区已完成了风电电量消纳目标,也应给予地方政府、电网企业相应地减分处理。
在配额制设计中,应完善风电开发企业考核机制,应建立以风电电量、风电等效利用小时为主要指标的风电考核体系,弱化对装机规模的考核,促使风电开发企业重视提高风电发展质量,将发展重点转移到追求风电电量与效益上来。
3.解决风电限电与消纳问题的主要措施
根据风电自身特点、近阶段发展风电的主要目的、风电限电的原因,建议可采取的解决风电限电与消纳问题的技术与管理措施如下:
(1)由火电为风电调峰,提高系统消纳能力。从节能减排大局出发,考虑系统经济性和系统综合能耗,应建立系统内其它电源为风电调峰的运行机制,这也是提高系统消纳能力的主要措施。在常规火电机组最低技术出力以上,火电应尽可能为风电调峰。同时,为提高火电企业积极性,可建立火电为风电深度调峰的利益补偿机制。已有火电机组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新上火电机组应具备深度调峰能力,火电项目可行性评估时应考虑为风电调峰问题。应严格按照以热定电原则规划审批热电联产机组,避免供热机组过剩。严格实施以热定电,在满足供热能力的条件下供热机组也要为风电调峰。此外,要建立自备电厂为风电调峰的机制。
(2)其他可采取的综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