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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能、太阳能国有”将会给产业发展带来“灭顶之灾”

2012-08-24 来源:南方周末 浏览数:8387

  对于急切想从风电企业看到效益的地方政府来说,这无异于一枚难以吞下的苦果,这也让地方政府在有限空间,寻找新的“致富”途径——气象部门扩权收费,显然是其中一个。
  后“风光国有”时代
  “气象局的介入势必会拉长风电场建设的审批周期,也提高了企业进入风电和光伏行业的门槛和成本。”一家来自黑龙江的风电企业如是评价。
  国内一发电厂商预计,如若实施条例,现已处于盈亏边缘的风电项目将被放弃。而未来在开发海上风电时,海上风资源的探测审批可能会遇到麻烦。
  更令风电、光伏企业担忧的是,黑龙江省条例涉险过关后,早已暗中实施风、光资源审批制的云南、安徽、江西甚至更多省份会不会跟进出台类似条例。
  而类似“风能、太阳能国有”的口子一旦敞开,未来极有可能变相滋生出其他名目的收费项目。“那时,风电产业将面临灭顶之灾!”上述发电厂商说。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针对黑龙江条例的内容,国家能源局政策法规司已收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艳芳等各方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异议,但截至发稿时仍没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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