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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火互补发电权交易可谓舍本逐末!

2012-08-27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浏览数:873

  对此资深电力专家蒙定中表示,解决风电、太阳能消纳的问题还是要采取就地的、分布式的方式,避免长远距离输送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这一观点得到了电监会、国家能源局相关专家的大力认同,相信这也将是今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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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电权交易扩至18省份
  据电监会近日发布的《2012年上半年全国跨省区电能交易与发电权交易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上半年,全国共有18个省份开展了发电权交易,合计完成交易电量357亿千瓦时。不过与此同时,在云南等部分未开展发电权交易的地区,存在着大小机组利用小时数倒挂问题。
  电监会指出,由于管理以及收费不规范问题严重,使得企业的交易积极性受到影响。电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刘宝华此前也表示,发电权交易制度本身需要完善。对此,国家电监会要求,湖南、宁夏、黑龙江、山西等地区应进一步推进发电权交易,加大合同电量差别化力度,鼓励发电企业内部实施合同电量优化,规范交易中的不合理收费,切实扭转大小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倒挂现象。
  国家电监会一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由于大部分关停机组计划保留年限已到期,使得关停机组转移电量(比重约占四成)的交易萎缩明显,另外,受今年用电需求增速下降及电煤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发电企业转移电量指标积极性不高,对现役火电机组替代电量交易(比重约占五成)影响较大。”
  同时东北电监局表示,该局于2012年上半年组织起草了《东北区域风火替代交易暂行办法》。电监会称,当电网由于调峰或网架约束等原因需要弃风时,参与交易的火电企业在最小方式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发电,由风电企业替代火电发电,同时给予火电企业一定经济补偿。按照此方案,风火替代交易使风电、火电在均可获得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减少火电烧煤和碳排放,增加风电上网,促进节能减排。据测算,此举措可节约标煤15万吨,减排二氧化硫2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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