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王仲颖
日前出台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水电装机容量2.9亿千瓦(抽水蓄能3000万千瓦)、累计并网运行风电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2100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累计集热面积4亿平方米……面对全球日益严峻的能源匮乏问题,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保障能源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同选择。当前,包括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遭遇到市场困难,部分人士开始质疑,认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太快太盲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王仲颖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不是太快了、盲目了,是跟不上历史的步伐,不仅不快,而且太慢了。
我国应加快推进发展可再生能源
中国经济导报:目前业内有声音认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过快,因而需要放缓速度,对此,您有何看法?
王仲颖:调整能源结构,改变能源利用方式,实现能源转型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力抓手。从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时侯,中央就开始强调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到2008年再次发生国际金融危机,10年之间,我们的经济发展模式并没有明显的转变,到了2012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拖累,我们的经济增速放缓,处于较为有利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调整期。两次金融危机对我们造成的影响,使我们进一步清楚,现行经济发展模式的不可持续性是因为以化石能源支撑的经济增长已使我国的资源与环境几乎到了承受能力的极限。所以,中国经济发展的问题是一个能源可持续问题,解决了能源可持续问题就解决了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可再生能源是本地资源、是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产业是国际公认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实现能源转型、构建可持续能源系统的核心力量。如果我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能够在我们未来的能源系统中起到中坚的作用,我们就能摆脱资源与环境的约束,我们的经济就会可持续。让人疑问的是,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佼佼者一个发展势头非常好和具有光明前景的光伏产业,在美国的“双反”下陷入发展困境;同时,在国家发展战略支持的西部大开发地区,已建和在建的大型光伏电站面临并网难的问题。纵观历史和国际经验,我们认为,这不是技术问题,也不是成本问题,是现存能源利益集团的狭隘利益问题,这是国家战略决策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理念的问题,是我们要造福子孙后代还是要透支子孙后代财富的问题,这是一个急需深思的问题。
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不是太快了、盲目了,是跟不上历史的步伐,不仅不快,而且太慢了。未来能源系统的核心是电力系统,40年后,电力消费将占整个终端能源消费量的90%以上,如果储能技术得到突破,可再生能源可以提供100%的电力需求。一个新型的能源系统,从发展初期到成熟没有30或40年的时间是不行的,我们应该尽早启动,但关键问题是以谁为核心来构建这个系统。
能源转型,构建未来能源系统已是国际上公认的能源发展方向,德国和丹麦都是以可再生能源为核心来构建能源系统。目前,我国在风电和光伏发电方面,已经有了一个非常好的产业基础,但其在整个能源系统的地位远远比不上德国和丹麦。有对比才能看到差距,为什么会是这样,这里面还是有一个深层次的体制和机制问题,同时,我们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认识不足,还没有上升到能源发展战略的高度。
发展可再生能源有助于我国能源结构调整
中国经济导报:您认为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在哪里?
王仲颖:现在,我们就分析一下为什么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2020年,如果全国经济总量达到110~120万亿人民币(2010年不变价,GDP增速8.5%左右),一次能源消费量将到50亿吨标准煤,按现有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结构发展趋势测算,2020年全国化石能源的消费量不能超过40亿吨标准煤,否则,40%~45%的单位GDP碳减排目标无法完成。因此,为了保证2020年40%~45%的单位GDP碳减排目标的实现,同时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央提出的202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左右的目标,我们认为需要提升到20%左右,即2020年我们要生产出10亿吨标准煤的非化石能源才能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兑现我们对世界的减排承诺。如果体现到具体目标,考虑到核电的不确定性,在最大程度地开发水电的前提下,2020年,风电累计装机需要达到2亿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达到2亿千瓦,加上届时水电、核电,以及生物质能,总计非化石能源开发量为10~11亿吨标准煤。
实际上,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即化石能源支撑的经济增长已使我国的资源与环境几乎到了承受能力的极限,特别是在落后地区,为了“脱贫”而不惜拼资源、拼环境,个别地区甚至到了满目疮痍、惨不忍睹的地步;同时,东西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西部开发其煤炭资源就必须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否则社会矛盾将日趋严重。因此,国内已有经济学家提出,在新的时期,政府应以社会发展为中心。实际上,我们现在不开采化石能源资源,它就是我们留给子孙后代的宝贵财富,开发化石能源还是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一个透支子孙后代财富还是造福子孙后代的问题。当前,转方式调结构是使我国现行经济发展模式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血液,没有能源安全保障,就谈不上发展经济。要实现2050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国家的发展目标,未来20~30年经济仍需保持较快增长,解决了中国的能源问题就解决了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
目前,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是,虽然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很快,但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特点,导致能源需求增速同步增长,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总量的比重不但没有上升,反而有下降的趋势,“十二五”末期乃至2020年非化石能源目标的实现面临严峻挑战。尽管影响发展的因素很多,转变能源利用方式、调整能源结构是关键,特别是2020年能否实现用非化石能源支撑新的经济增量目标,是能源结构调整能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志。
能源转型: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关键
中国经济导报:据悉,丹麦和德国在世界能源系统中的地位一直位居前列,它们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经验对我国有何可借鉴之处?
王仲颖:对于中国与丹麦和德国的差距,需要对比才能看出来。德国的土地面积与我国山东省面积两倍相当,人口也与山东省相当;其电力装机总量1.7亿千瓦,而光伏发电和风电装机已占总装机容量的32%;从2002年到2011年,德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占电力消费的比重连续平均年增一个百分点,2011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占整个终端能源消费量的12.2%。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正使德国向其2050能源转型的战略目标迈出坚实的步伐。
我国太阳能和风能资源丰富,地域辽阔,仅陆地就可安装风电机组26亿千瓦;我国电力总装机容量已接近11亿千瓦,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不到5%,同德国1.7亿千瓦总装机容量和32%的风电和光伏装机占比相比,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潜力和优势巨大。另一方面,对化石能源资源的“掠夺”已成为全球能源不安全的重要因素,我国化石能源资源人均占有量还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2/3,2011年石油对外依存度已高达56%,可再生能源资源是不能“移动”的本地资源,可以提供化石能源所能提供的一切终端能源品种。发展可再生能源可以有效地调整我国的能源结构、推动能源转型,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实施能源转型战略,如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关键,未来能源利用的主要形式就是电力,所有的能源利用目的都可以通过电力来实现。构建未来电力系统以谁为核心,这是一个目前必须明确的问题,德国的能源转型战略设计、丹麦完全摆脱化石能源的战略目标,其未来电力系统的建设都是以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为核心。我们再也不能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老路了,发展可再生能源不是手段,它是目的和目标,是实现能源转型,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目标。什么是手段,它是一个暂时性的东西,你觉得合适你就用,不好用你就丢弃,手段的采纳和使用在很大程度上会直接反射出个人、个体和局部的利益;什么又是目标呢,从国家的角度讲,目标是民主的决策,代表了最广大范围的人民利益,目标的实现直接体现的是全局利益、国家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当目标确定了,我们就应该不遗余力前赴后继地去实现它。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全局利益、国家利益最大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