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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电政策概述

2012-09-13 来源:能源评论 浏览数:9282

  电价政策
  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4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4类资源区风电标杆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海上风电上网电价现阶段为审批电价和招标电价结合的方式,价格区间为0.62~0.97元/千瓦时。
  ——2009年7月,国家发改委 《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财政税收政策
  对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56 号文《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企业逐年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
  风电企业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自项目取得生产经营收入的第一个纳税年度起,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
  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1.2MW以上的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而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对进口单机功率不小于 1.5 MW的风电机组配套的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007年初,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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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风电投资热潮正褪去 风电还能“红海”多久?
阅读下文 >> 叶杭冶:需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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