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风电限电问题与上新项目殊途同归,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其结果都是“稳增长 ”。如果说有一些差异,那就是时间问题。风电消纳不是技术难题,关键在于如何管理和利益协调。虽然地方政府的调节不是最终解决限电问题的根本手段,但在现阶段电力体制非市场化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的积极作为定会胜过不作为。例如,风火调节,采用蓄热电锅炉、各类储能技术等促进就地消纳等,都是有益尝试和手段。消纳问题解决了,企业效益与地方税收双增长,新项目不请自来。因此,现在需要考验的,是地方政府到底有没有解决弃风限电问题的决心和耐心。
地方风电冲动向理性回归,不应只限于“三北”地区,中东部地区也需要保持理性和清醒的头脑。随着我国风电产业调整,风电开发“南下”、“东移”,低风速、分散式等风电项目即将在这些地区大面积铺开。特别是对于分散式风电发展,国家能源局明确在国家层面整体规划,为提高效率简化流程将核准审批权下放给地方。但如果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冲动”,定会出现电源、电网、负荷发展不协调的现象。北方某些地区已经品尝了风电冲动带来的限电苦酒,集中式风电的前车之鉴,应为中东部地区敲响警钟。起航在即,合理规划,抑制冲动,保持理性,风电才能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