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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花钱买路 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成空?

2012-09-20 来源:中国经济和信息化网 浏览数:1872

  早在今年7月电监会发布的《重点区域风电消纳监管报告》中就提出"在省内或区域范围内建立风电场对深度调峰火电企业的补偿机制"、"推进风火互补发电权交易"。
  来自东北电监局的消息称,《办法》是用市场机制实现风电、火电资源间优化配置的探索,能够减少限制风电出力情况发生,提高发电企业整体经济效益,落实了国家可再生能源收购政策。
  东北电监局的测算更是印证了《办法》的巨大效益。实施后每开展1亿千瓦时交易即可节约标煤3.3万吨,减排二氧化硫440吨,交易主体可获得的整体经济效益在2000万元以上,风、火替代交易的节能减排效果及经济效益均十分显著。
  就在东北电监局对此津津乐道时,行业分析人士对此并不完全认同。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地指出,风电火电替代交易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2010年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就明确提出,对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电力要"全额保障性"收购,2007年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办联合制定的《节能发电调度办法》也明确指出要通过对各类发电机组按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排序。优先调度风能、太阳能、海洋能、水能、生物质能、核能等清洁能源发电。对火电机组,按照煤耗水平调度发电,煤耗低的多发、满发,煤耗高的机组少发或不发。既然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就不需要第三条路解决,而依据东北电监局的所谓《办法》,风电需要花钱买发来自火电的电权。
  "让风电"吐血",不合理也不合法。"韩晓平分析称。
  既然《办法》不合理,为什么《可再生能源法》没有得以执行?
  面对风电装机容量大幅增加带来的并网难问题,电网公司也有苦衷。
  在8月15日召开的促进风电等新能源发展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舒印彪指出,大规模风电消纳一直都是世界性难题。
  我国用5年半时间走过了美国、欧洲15年的风电发展历程,实现了风电从200万千瓦到5000万千瓦的跨越。与国外相比,我国的风电消纳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造成这样问题的原因是,我国风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冬季火电供热机组比重大,不具备调峰能力。
  一位长期在内蒙古从事风场运行工作的人员也证实了上述说法。他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告诉本刊,风电的波动性决定了其发电行为并不能完全人为控制,有风时候电网不需要,电网需要时候风又达不到发电要求。
  不少风场连自己的配额都发不满,"全额保障性收购"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称。
  破局风电发展及并网受到广泛重视。的贡献。"此前,国家能源局也发出《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加强电力运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系统内调峰电源配置,科学安排风电场运行,采取技术措施确保风电特许权项目的并网运行和所发电量的全额收购。
  国家电网公司新闻发言人、发展策划部副主任张正陵也公开表示:"我国解决风电消纳难题的优势在于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全国联网。目前国家电网已经建成了国调、分调、省调一体化的风电运行实时调度监测网络。"除调度之外,国家能源局也给出了解决风电消纳的一些主要措施。包括要求新建风电场采取就地的、分布式的方式,避免长远距离输送;开展采用蓄热电锅炉、各类储能技术等促进风电就地消纳的试点和示范工作,建立风电场与供热、高载能等大电力用户和电力系统的协调运行机制等。
  在施鹏飞看来,当务之急是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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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 >> 我国风电整机生产基地发展近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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