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三一电气为了满足云南李子菁风电场项目的运输、施工要求,采用了移动式叶片工厂,虽然此“工厂”无法与制造基地相提并论,但至少为解决复杂地形的分散式风电场工程提供了一项参考,为未来制造基地的选择提供了部分借鉴。
此外, 在国家能源局下发的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中,将加快内陆资源丰富区风能资源开发也列为重点,甚至紧紧排在“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之后,即“积极开拓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之前。这些内陆地区中的重点包括山西规划容量500 万千瓦,辽宁为600 万千瓦,宁夏和云南均为300 万千瓦, 广东为240 万千瓦,福建为160 万千瓦。由此可见这些地区的规划容量虽不及大基地多,但也确实能够达到一个值得重点关注的量级,并足以支撑起一些整机制造商的产能,从而有力地吸引这些厂商前去建厂。
另外,刘琦指出的五大转变中还有“从以陆上风电为主到陆上与海上风电全面发展转变”一条得到了广泛关注。
随着海上风电开发的逐步展开,产业基地的布局将受到较大的显性影响。
根据近期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在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促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重点开发建设上海、江苏、河北、山东海上风电,加快推进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辽宁等沿海地区海上风电的规划和项目建设。到2015年,全国投产运行海上风电装机容量500 万千瓦。
事实上,海上风电机组的大型化,将促使整机制造商更加依赖于地方政府提供的土地资源。大型风电机组的制造需要占用更多的土地,且因为运输不便,需要将厂房建在靠近海边的位置,同时,海上风电机组的运输安装需要较大吨位的船舶,需要更加靠近港口。由于海上风能资源集中于几个省份的近海,租用安装船舶的价格昂贵,因此,整机制造商更倾向于在风力资源周边省份建设厂房基地,并配套海上工程运输、安装能力。[3]
例如金风科技内部人士便曾在笔者调研时提到:“金风科技专门在江苏大丰成立了一个海上基地。海上风电基地有四个职能,其中包括研发、制造、出口和市场,当然也包括海工这一方面,最终也应该会做吊装船。”
暂且不论符合海上风电建造条件的区域是否很多,单就区域扶持政策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外来企业的海上进程。因此未来整机企业是否能够充分参与海上风电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海上风电机组生产基地的建设情况和与地方政府的协调。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天津等大型港口城市因为港口吞吐量大,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土地、交通和规划完善,税务政策具备优势,有可能成为除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地区外,整机制造商的另一选择。
参考文献
[1] 邸元, 刘晓鸥. 中国风电产业链的垂直结构研究[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4):95-99.
[2] 韩梅. 国内外风电设备产业比较研究[J]. 技术与市场.2012(6):395.
[3] 路琨. 我国风电设备制造技术的自主创新[J].中国科技投资.2008(4):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