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从经济性、社会效益性等各个角度分析,以风电供热形式促进风电消纳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不过也需要在政府
指导下,风电企业、电网企业和供热单位商定三方协议,实现共赢。
关键词:风电;供热;消纳;减排
0 引言
2011 年7 月,国家能源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一场风电供热方案论证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风电项目实施冬季负荷谷期供热的方式,旨在探索以风电供热形式促进“三北”地区风电消纳的意义,并提出了几个风电供热示范项目的工作安排。
应该说,风电供热实际上是在我国风电建设开发经过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风电并网消纳压力日渐增大、完善管理政策和理顺发展机制的呼声愈来愈高的宏观背景下,自下而上推出的一项发展理念深刻的工程运用措施。
这种风电供热是指风电企业在建设或运营风电场工程的同时,配套建设和运行负荷谷期用电的冬季供热设施,而后者用电量则相当于本来电网消纳限制,但由此不再限发的风电弃风电量。这种风电供热一般需要风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热单位,在政府指导下以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常规发供电的法律框架内,商定三方协议,进而实现互利共赢的社会效益。
1 案例介绍
本文以大唐吉林洮南风电供暖示范项目为例。该项目建设方为大唐新能源公司,所依托的风电项目为大唐吉林洮南向阳400MW 风电场工程,新建配套供热工程为16.2MW 电锅炉热力站。后者设计年用电量约27000MWh(谷期用电,大工业用户标准计费),供热面积163000m2,总投资约3100 万元。
在吉林省能源局协调下,大唐新能源公司以新建配套供热工程方式,换取了当地电网公司关于其200MW容量不参与调峰发电的认可意见。新建供热工程已于2011 年11 月正式投产供热。
如果按照年等效利用小时数2288h( 可研阶段数字) 和弃风率20.5%(2011 年度统计数字[1])测算,该风电项目以该换取方式不弃风而每年可多发电93810MWh。
2 合理性分析
风电供热这一风电企业配套建设冬季供热设施,赢取风电项目少限发或不限发的建设运用方式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合理性。
2.1从供热本身经济性看
正如上述案例,目前风电供热项目的供热设施大都采用的是电锅炉。
在当今城镇供热系统大多为燃煤燃气动力方式、而一般工业用电价格较燃煤燃气价格要高的情形下,电供热经济性明显不及其他常规供热方式。
当然,随着国家能源与减排战略的推进,煤、炭、油、气等一次能源的消费价格可能面临逐渐提升的需求,这将促使电力与煤、炭、油、气的供热成本差距缩小。
因此,单纯从供热角度的经济性而言,目前的风电供热状况还是意味着较高的成本代价。
2.2 风力发电—储能的生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