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绿色和平组织、全球风能理事会和中国风能协会共同发布了《2012中国风电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2011年,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实现了风电并网,但在部分地区,“弃风”问题仍然突出。 “三北”地区仍是主阵地
我国“三北”地区(东北、华北和西北)风能资源非常丰富,多数地区风功率密度等级达到3级及以上,个别地区如内蒙古灰腾梁、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赤峰塞罕坝和新疆达坂城等地,风功率密度等级接近或超过5级。《报告》指出,在风电标杆电价政策出台后,这些地区风电开发具有较大优势(不考虑限电因素)。因此,长期以来,“三北”地区都是中国风电发展的主要地区。
内陆风电开发加速
2011年,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实现了风电并网,与2010年相比,新增的省区包括贵州、广西、四川、青海。同时,安徽、天津等省市的装机容量也有较大增长。《报告》认为,这可以视作一个信号,即传统意义上风能资源并不丰富的内陆地区风电开发已悄然启动。
在中国风电开发的起步和快速发展阶段,风电场项目明显集中于风能资源丰富的“三北”地区和东南沿海地区,特别是“三北”地区,更有着建设条件简单、可成片开发等优势,因此“三北”地区一直是各开发企业争夺的重点区域。而内陆地区的一些省份,普遍风能资源一般,并且多位于山地、丘陵、湖畔等建设条件复杂的区域,开发成本高,并没有引起开发企业的重视。
随着风电场大规模集中开发程度的增加,项目开发权的竞争日益激烈,而不断增加的限电、“弃风”,也使“三北”地区和东南沿海地区风电场的效益大打折扣,内陆省份风电场的优势渐渐凸显。首先,内陆地区人口密集,电力负荷大,风电场接网条件好,基本上不会限电;其次,风电机组不断提高的风能转换效率和对各种建设条件的适应性,使得在这些地区建设风电场不仅可行,还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2011年,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提出了集中式开发和分散式开发并重的发展思路,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可以预见,内陆地区分散式开发的风电场将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
大型风电基地建设成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