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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范围扩大

2012-11-07 来源:《 中国能源报 》 浏览数:5024


  “以前是由电网公司拨付,各地拨付方式不一样,有一月一结,最晚也是一季度拨付。现在改由部委基金补助方式后,不仅手续更复杂,时间也延续得更长了。6月份公布的第一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是去年就欠那些企业的补贴。”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电专委会秘书长秦海岩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说。
  “《办法》虽然明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原则上实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但是,直到现在,也没弄明白到底怎么拨付。”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说,6月份公布的219个项目的补助资金还没有全部落实,有些企业还没有拿到补助资金。“快两年了,企业反映补助资金还没有到位。”前述知情人士称。
  秦海岩认为,补贴时间拖得长的原因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方式还在转换中,尚待理顺。
  “行政程序更复杂了。”孟宪淦对本报记者表示,“申请补贴要层层上报,程序比较繁琐。”按照通知要求,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根据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申请,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按照制度收上来的钱上报财政部后,再通过财政部下发到企业。在这过程中,财政部并不直接参与管理,最后的统计数据都在国家发改委。”孟宪淦说,这就导致在实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时效率比较低。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是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但是目前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还是国家能源局并不明确。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的管理体制还不协调,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孟宪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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