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 所示为某风电基地出力保证率曲线。其上还标示出了三个常用参数,即有效出力、平均有效出力及保证出力。三个常用参数的含义及确定方法可以参考文献[1]。其中,平均有效出力为去掉弃风损失后的平均出力。[1]
图2 所示为某风电基地三个参数的日均逐时出力曲线。
2 火电基地和风电基地出力特性举例
现以一个具体例子分析风火打捆运用方式的出力特性。
假定一个电源基地包括火电基地和风电基地两部分,两者容量分别为6000MW 和3500MW, 拟议打捆送出的输电通道容量同火电容量,亦按6000MW 考虑,且输电特性为全负荷恒定平直线(不计受端电网调峰性能),则可进行如下出力特性分析:
2.1出力分析
因为具体工程的发电出力为其出力的有名值化,考虑到风火打捆以保证风电出力为基础,即风电可按自有能力最大限度地安排全发,而火电则以输电通道为限制边界做跟随风电的发电运行,则可计算并绘制风火联合出力曲线,参见图3。
观察图3 可以看出, 以上述输电通道容量以及风火打捆容量为假设基础, 风电出力大约在320MW 至2800MW 之间320MW 为对应高保证率的保证出力),而火电跟随出力则大约在3200MW 至5680MW 之间;风电平均出力大约为1470MW,火电
平均出力大约为4530MW ;火电最大出力低于火电自有容量(有冗余),火电最小出力高于自身最小技术出力(由调峰能力决定, 如按额定出力50%计最大调峰深度,则最小技术出力为3000MW)。[3]清晰起见,还可将这一例子中的风火联合出力运用关系以堆积面积图形式描述。为显现方便,这里以风电平均有效出力及其对应火电跟随出力为例,参见图4。
按照上述平均出力概念进一步计算可以得到,风电基地年平均发电量约为129 亿kWh,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3681 ;火电基地年平均发电量约为397 亿kWh,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6613。以上分析过程中均未计出力损失,各项出力均为理论出力。
2.2 速动性分析
现依据相关规范,检验上述例子电源基地风火打捆配置的调速性能适应性。
《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2,4]给出了风电场有功功率变化限值的推荐值:“每分钟有功功率变化率不超过5%~10%”。如此, 可以以风电基地两个出力数值为例:相应最大出力2800MW 及另一出力2000MW 的每分钟有功功率变化率的10%,分别为每分钟280MW 和200MW。
参照先前关于典型大中型燃煤机组火电机组的假设条件,其火电调速能力每分钟不小于最大连续出力的5%。由此计算可得,当火电跟随出力约为3200MW~5680MW 时, 其5%相应为每分钟160MW~284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