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发的速度比我们预期的要慢,现在看2015年的目标实现的概率可能不是太高了。”尽管看好海上风电的未来前景,但高宏飙仍不无忧虑的表示,当前我国海上风电开发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项目前期涉及部门广、专题多、周期长、投资大,较之陆上风电更为复杂。一般一个项目要开展工程用海预审、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等专题报告,涉及到海洋、环保、军事等众多部门。
“除了过去的报告课题外,现在又增加了社会安全稳定以及节能分析等议题,一个项目走完程序估计需要两年左右时间。”高宏飙称,“虽然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对已开发项目进行梳理形成了相关审批制度,审批周期可能会因此适当加快,但总体不会太乐观。”
2010年我国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四个项目至今迟迟未开工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海上风电开发面临的审批等管理困境。
其次,在项目实施阶段,遭遇设备选型、设计施工等难题。近年来,国内海上风电市场开始起步,但目前国内整个风机主设备制造业尚未能及时引进、消化国外的先进技术,造成国内海上风电场大多采用的风电机组均是在陆上风电机组基础上进行改造,对海洋恶劣工况估计不足,导致故障率偏高,甚至达到国外风机的7至8倍。
此外,项目运行维护也缺乏经验模式,成本居高。
怀有同样忧虑的还有设计单位。林毅峰表示,国内海上风电开发遭遇的第一道难题便是未建立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这不仅会给设计工作设置障碍,也会给投资和风险控制带来比较大的困惑。
而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施鹏飞看来,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要摸清我国实际可用于风电开发的海域规模,继而实现海上风电规划与海洋功能区划对接。
欧洲经验:理顺审批程序
目前,全球90%的海上风电装机发生在欧洲,特别集中在北海、波罗的海、英吉利海峡等地。2011年,欧洲累计实现海上风电装机为3813兆瓦,分布在10个国家的53个风电场中,其中英国和丹麦排名前两位,装机规模分别为2093.7兆瓦和857.3兆瓦。英国提出了到2016年完成海上风电装机8吉瓦的目标。
为何欧洲特别是英、丹两国海上风电会取得如此成果,个中原因很多。就丹麦而言,其海上风电发展中一条最重要的经验就是在管理制度中的协调方式,即与有组织的产业,与广泛支持和参与的本地居民协调行动。审批制度的简化和清晰,以及由单一政府机构负责管理(并赋予发展海上风电的各种职责)使得丹麦在海上风电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为将来有序部署海上风电项目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