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而述之,对于风火打捆运用方式,一方面,在受端电网调峰能力充沛的条件下,通道尽量较少调峰运行,另一方面,适当允许风电弃风,则通道可以取得较高的风火打捆运用比例,带送更多风电等新能源电力。
多管齐下,风电才能搭上特高压的快车
扩大消纳区域范围,借助超高压、特高压现代输电技术, “三北”地区风能资源可以更大规模开发,进而可以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得以消纳利用。但实现这样一个目标,又要面对一些实际问题。
一是要规划好输电通道送端火电的运用方式。
前述两项研究中,特高压输电通道之所以能够带送更多风电,一个基本的依据是送端火电必须跟随风电运行,即随机处于深度调峰运用状态,以一种“保驾护航”的身份身临其中。
前述两项研究中的通道送端火电均为煤电基地,其在建拟建火电机组基本为660MW或1000MW超临界、超超临界发电机组,都具有40~50%额定出力的调峰能力。理论研究和生产实践都已证明,现代火电机组能够担当电网调峰角色,而以往火电调峰角色担当不足,更多原因在于生产与调度经验积累不够,特别是电厂自身经济利益要求所致。
从外送更多风电角度考虑,要促成火电机组跟随出力并深度调峰的运用方式和运营策略,提前研究安全调度方案和企业设备运行方案,使火电机组通过深度调峰甚或启停调峰,让出输电通道空间,保证特高压通道带送更多风电。
至于如何促成这一目标,则不能简单依赖电源企业,也不能寄期望于电网公司。政府主管部门首当其冲。
二是要做好体制机制创新,打造科学有利的电力市场环境
一段时间以来,关于电力体制机制改革的讨论和呼声一直很高涨。显而易见,对于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指导下,大力推动“三北”地区风电更大范围消纳,借助超高压、特高压输电通道外送更多新能源电力,电力体制机制的创新及其落实不可或缺。
国家早于2007年就发布了《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和《节能发电调度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该办法的宗旨是改革现行发电调度方式,提高电力工业能源使用效率,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能源和电力结构调整,确保电力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实现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很遗憾,该办法发布几年来,主要受限于计划电力体制的羁绊,至今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应该认识到,该办法提出的“在保障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按照节能、经济的原则,优先调度可再生发电资源,按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由低到高排序”发电调度原则,已经为电力运行要围绕可再生能源发电安排运用方式给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方向。贯彻该办法,即可以置无调节能力或较少调节能力的风能、太阳能、海洋能及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于优先有利位置,同样亦可以为超高压、特高压输电通道带送更多风电找到管理根据,为安排输电通道运用方式找到努力方向。
在规划超高压、特高压输电通道运用方式时,全面贯彻节能调度发电的原则和思路,是保障输电通道工程体现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方面,必须为此付出努力。
不能否认,推行节能调度发电是需要一系列体制机制配套措施支持的。要摒弃旧有发电计划管理模式,完善电网辅助服务的经济补偿办法,构建公平有效的电力市场运行机制,推进电网企业剥离于电力交易的电力行业市场化变革的全面实现。
可以对火电利益保障机制,包括电网辅助服务补偿措施,稍作设想。输电通道送端火电机组做跟随出力并深度调峰运行的利益保障,可以在充分核算的基础上,通过落实电网辅助服务经济补偿办法,以及甚或给予反映成本变动情况发电上网电价的方式加以实现。而经济补偿的资金来源,包括发电上网电价多出标杆电价部分,除一般途径外,亦可考虑从配套风电和受端用户的显著收益中,经核算适当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