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请介绍一下“十二五”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
答:《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加快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强化节能优先战略,全面提高能源开发转化和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并从勘探开发、加工转化、供应方式变革、储运设施建设、民生改善、消费总量控制、体制机制改革、科技装备提升、国际合作等九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安排。主要任务是:一是加强国内资源勘探开发,集约高效开发煤炭和油气资源,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二是推进能源高效清洁转化,高效清洁发展煤电,推进煤炭洗选和深加工升级示范,集约化发展炼油加工产业,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三是推动能源供应方式变革,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建设;四是加快能源储运设施建设,提升储备应急保障能力;五是实施能源民生工程,推进城乡能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六是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用能管理,全面推进节能提效;七是推进电力、煤炭、油气等重点领域改革,理顺能源价格机制;八是加快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实施重大科技示范工程,提高装备自主化水平;九是深化能源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开发,扩大能源对外贸易和技术合作,维护能源安全。
五、“十二五”能源发展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为保证《规划》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果,《规划》从财税金融政策、能源投资管理、行业管理、国际合作统筹协调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财政政策引导,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重点领域的支持,继续推进资源税改革,强化能源消费环节的税收调节,拓宽能源领域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二是推进能源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能源领域投融资准入限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鼓励民间、境外资本参与能源领域投资。三是强化能源行业管理,加强能源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行业标准和统计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国际间对话交流与合作,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对“走出去”战略的宏观指导和服务。
六、如何推动《规划》的实施?
答:为推动《规划》贯彻和落实,《规划》明确了实施要求。一是明确目标责任。对约束性的指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逐项分解落实,纳入综合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中。二是做好衔接工作。各部门编制的能源相关专项规划、各地方编制的能源规划,以及大型能源企业集团编制的发展规划要与其衔接,落实《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三是加强监测评估。我们将完善《规划》监督执行制度,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掌握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进度,适时开展中期评估,提出完善和调整建议。
七、请介绍一下“十二五”能源投资估算情况。
答: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全国能源领域总投资预计将达到13.5万亿元。其中,能源生产能力建设方面8.5万亿元,能源储运设施建设及民生保障工程方面5万亿元。能源领域投资的绝大部分由投资主体通过市场方式筹集,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对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能源科技自主创新等领域给予必要支持。
八、《规划》对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何考虑?有何具体举措?
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严格用能管理”、“明确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的具体行动。为此,《规划》提出了四项举措:一是制定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分别控制在40亿吨标煤和6.15万亿千瓦时左右,统筹考虑各地发展条件,将该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省(区、市),列入各地综合评价考核体系;二是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优化能源密集型产业布局,促进产业梯级有序转移;三是完善政策和标准,加强工业、建筑、交通重点领域用能管理,形成保障基本、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制度环境;四是强化用能管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调节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倡导合理用能方式和消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