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正部级的电监会“降格”后,会不会对中国的电力价格、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产生“倒退”。“假如电监会难以再发出独立声音,这是不是不利于能源体制改革?
3月14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2月全社会用电量数据:今年2月,全社会用电量337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5%;就两个月数据看,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8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
不止是用电量,不远的将来,国家能源局还将承担起电力监管等职能。3月10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称,将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制。“上一轮改革,为加强能源管理,组建了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能源局,实际效果良好。为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加强能源监督管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将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下称‘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马凯介绍。
那么,并入电监会的新国家能源局未来将承担何种职责?会对能源价格乃至体制改革承担何种责任?
“扩权”是大趋势
2003年8月成立的电监会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业界俗称“5号文件”)的直接产物之一,承担的职能是负责全国电力监管工作、建立统一的电力监管体系、研究提出电力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建议、制定电力监管规章、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参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制定等。另外,在价格职能方面,电监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电价建议,并监督检查有关电价,监管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
“但回顾中国电力市场这10年,除了厂网分开、输配分离等早已不得不改的事项外,电力市场化这方面却始终没有太大进展,甚至一度被外界认为‘有所倒退’。这其中,作为正部级单位的电监会不可谓不努力,但在种种原因下,还是难有太大的作为。”中国价值指数首席研究员崔新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在此情况下,与2003年成立时相比,电监会客观上对市场、改革等的作用相对弱化。”
“另外,在具体职能上,电监会也与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发改委存在一定重叠的地方。”崔新生认为,“目前,国家能源局同样有煤炭司和电力司,在价格方面,也有与国家发改委相重叠的地方。”
香港媒体也认为,“将电监委并入国家能源局,不但可以减少机构重叠,还可以更有效地统筹全国能源供求,制定长远能源战略。”
事实上,国家能源局成立的时间比电监会还短了近5年。在2008年3月的“大部制改革”中,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原国防科工委的核电管理职能合并,才成立国家能源局。
而本次“大部制改革”中,电监会被并入了国家能源局,再次扩展了其职能。据官方介绍,新国家能源局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其中,与之前相比,“能源监督管理”得到了更明确的表述。
“大能源”尚需努力
对于此次变动,全国政协委员迟福林认为,“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制,是走向大能源体制的重要一笔。”
不过,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认为,虽然国家能源局扩权了,但能源价格等核心职能仍掌握在国家发改委手中,这意味着,部分领域“多头管理”的局面仍将继续存在。据官方介绍,改革后,国家能源局继续由发展改革委管理,“国家发改委主要是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
他还关注,作为正部级的电监会“降格”后,会不会对中国的电力价格、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产生“倒退”。“假如电监会难以再发出独立声音,这是不是不利于能源体制改革?”林伯强反问。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王禹民对媒体说,未来的改革,“就是要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机制的政府管理体制”。他对媒体说,“今年可能会从电网上下功夫,探索输配分开,即由政府制定出台独立的输配电价,电网企业负责把电网建好,按输配电价收取过路费,用于电网投资建设和维护。”他还建议,“逐步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让发电侧和用户侧电价由市场形成,上网电价和煤炭价格联动。”
崔新生认为,中国的能源改革光靠国家能源局来实现并不现实,须协调各方面力量,理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这或要更高层级的部门来逐步进行完善和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能源局的“扩权”也意味着,本次全国两会之前关于“大能源部”的炒作正式终结。对此,崔新生认为,“大能源部”的思路或许没错,这一方面能将愈发受全球重视的能源放到更重要的位置;一方面,也能切实推进业界期待的改革。“但短期内,还是要期待国家能源局有新的作为。”崔新生说。
对于国家能源局局长的人选,香港《星岛日报》此前称,吴新雄或将担任新的国家能源局局长的职位。资料显示,吴新雄此前担任过无锡市市长、江西省省长,2011年6月,被任命为电监会第四任主席。
不过,上述消息未得到官方确认。截至发稿,在国家能源局的官网右边栏中,刘铁男仍担任国家能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