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简政放权、下放投资审批等事项。国家能源局近日召开会议,启动包括健全能源监管体系研究、能源体制专项改革措施研究等18项重大战略问题调研。《中国能源报》记者获悉,国家能源局将下放电力、煤炭项目审批权至地方。其中,风电、光伏项目审批权的下放引起业内热议。
长期以来,新能源项目审批程序繁琐令很多企业头痛。某企业对本报记者称,一个电站项目,居然要盖各部门大大小小48个章。此次风电、光伏项目审批权力下放至各省,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也将有助于缩短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效率,获得了新能源行业的普遍认同与欢迎。
但很多业内人士也同时表示,与其他产业不同,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于政策扶持与补贴情况,审批权“收与放”的意义远非想象中那么大,也并非那样简单。新能源发展战略应在审批权下放的基础上,重新进行规划和设计。
新能源整体规划需先行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主任、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俊峰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看来,新能源审批权下放并不是最好的时机,至少在权力下放之前,国家需要出台一个总量控制目标。”他说,国内风电、光伏审批权的下放应当慎重,目前并不存在“一放就灵”的预期。“国家一定首先要有宏观的总体目标与具体的实施细则,例如哪些环节可以交由市场?哪些环节必须由国家宏观管理?这是新能源审批权下放前需要认真研究明确的。同时,还要有一系列预防一哄而上不理性倾向出现的措施。”李俊峰说。
一位权威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在没有整体规划出台的情况,下放风电、光伏项目审批权是欠缺理性的。他说:“现在提倡政府职能的转变,但释权并不是简单地放权。尤其在目前政府对新能源补贴额度过大、拖欠严重、三角债凸显、国家缺少整体规划的情况下,审批权下放或将加剧这种现象的持续恶化。”
上述权威人士不无担心地说:“如果风电与光伏电站和常规电站一样市场化运作,不需要补贴,放权无可厚非。而新能源发出每一度电都需要国家的补贴,这个推动作用举足轻重。中央政府作为清洁能源的最大买单者,放权之后,一旦地方无序审批很多项目,‘地方点菜、中央买单’的情况将不可避免。如果随后产生的巨额补贴数额无法及时到位,势必会迫使整个新能源行业进一步陷入发展困局。”
中电联副秘书长兼规划统计部主任欧阳昌裕也认同这一观点,他说:“国家能源局如果能够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管理,控制住其发展规模和布局,那么下放是可以的。否则又会回到2011年前无序建设的状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该加快技术研发,并控制住个人分布式能源发展的节奏。”
新能源补贴合理性决定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