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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自发调节领域,政府最好退出

2013-06-06 浏览数:427

  除政府主管部门外,具有行政职能的公司也试图充当管理者,电网公司对风电等新能源上网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也阻碍着其继续发展。个别电科院滥用并网检测、不合规则地弃风限电等现象时有发生。
  发电公司则通过控股风电制造企业,产生了大量的关联交易,国电集团、龙源电力参股国电联合动力,保证了后者的销售业绩,三峡新能源与金风科技、大唐与华创的关系与此类似,这在某种程度上减缓了整机企业自主创新的步伐,那些仅仅凭借产品性价比创造业绩的公司,则面临不公平的市场环境。
  政府应如何管理一个行业,在此可以借鉴国外风电发达国家的经验,美国鼓励新能源建设,从税收优惠、电价补贴、行业规划及制止不法行为处着手,欧洲与美国的政策虽有出入,但其着力点是相通的,至于生产建设资格、招投标、设备选购、上网电价则交由市场解决最有效率。
  过去的数年,中国新能源的命运轨迹中政府一直如影随形,从行业的政策制定,到地方政府的介入,到具体试点项目的实施,甚至到未来新能源的发展走向。政府究竟可以多大程度上介入行业,其边界又在哪里,这值得所有行业利益相关者深思。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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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12项投资审批权下放 能源成简政放权试金石
阅读下文 >> 下放审批权:能源局放权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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