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4日,国家发改委组建国家验收专家组,验收工作从2009年7月7日至2009年7月17日。
验收结束后,专家组成员分头撰写验收报告,形成终稿后,上交国家能源局并转发给国家电网公司。
按照惯例,接下来的程序应是,国家能源局组织验收总结和专家签字大会,但大会始终没有召开。在搁置了近十个月后,验收组负责人才匆匆找各专家签字,在验收组同意保留验收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部分后,所有专家陆续签字。
验收组副组长、国家能源局电网“十二五”专家委员会委员姜绍俊告诉本报记者:“验收组给国家发改委传达了这样的信息:工程做得很好,但输电能力达不到设计目标,后续工程在论证透了的基础上才能审批。”
但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舒印彪并不认同姜的说法,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工程所有设计指标全部实现,包括电磁环境影响问题、技术问题、设备国产化、可靠性问题都实现了。特高压配套的设备完全是我们国产的。”
本报记者获取的《验收报告》的“终验结论”中显示:“试验工程对于发展我国电力工业和装备制造业、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建议通过验收。”
但《验收报告》的“问题和建议”部分委婉地指出了试验工程的不足之处:“进一步考核本工程的输送能力;建议优化能源布局和运行方式,使能源流向合理;已投入运行设备还未经受充分考验;加快工程中变压器、电抗器、交流断路器等关键设备国产化进程;建议加强项目论证等。”
与此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原)、国家电监会(原)、中国工程院各自出具了意见。
国家环保总局结论是,在示范工程建成运行后,对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进行检测、评价,以确定相应的电磁、环境管理控制极限。完成该项目前,对后续特高压项目的申请采取审慎态度。
国家电监会的意见是,对整个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以及市场需求、建设成本、投资来源、定价方案等经济问题进一步深入地研究和论证。
中国工程院的结论为,国家电网规划应由政府负责,专门立项,组织专家从必要性和技术、经济、安全、环境、体制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
在综合(行情 专区)各方意见后,2010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晋东南至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验收有关意见的批复》(〔2010〕2062号),要求“继续验证特高压交流输电能力和经济性、进一步加强设备性能考核、继续推进设备自主化工(行情 专区)作等。”
输电能力之争
按照设计目标,试验工程在扩建前的输电能力应可稳定送电280万千瓦,扩建后则应达到500千瓦。
多位验收组成员向本报记者证实:“工程投运以来一般送电100万-150万千瓦,最大输送功率为190万-200万千瓦,仅在调试时,瞬时闪到283万千瓦,停留时间不到1秒,录波图显示强烈晃动。”
之所以考察线路的输电能力,因其与经济性密不可分。